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运输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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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汽车
ICS:[{"uid":"43.020"}] HS:[{"uid":"87.01-87.05"}] |
5. |
通报标题:关于道路车辆的安全性法规的修订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对于燃柴油汽车的废气排放的规定更加严格(两轮摩托车除外,本篇下面的适用范围相同)--要求必须在燃柴油的汽车上安装随车判别系统(OBD系统);--要求必须在燃柴油的汽车上安装窜缸混合气再循环系统;--对于柴油烟尘的测量方法由3型变为4型;--对于汽车型判别系统,延长持续行驶距离。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由于汽车引起的空气污染。 |
8. | 相关文件: 最基本的法律是道路车辆法案。道路车辆的安全性法规(1951年第67号部长令)。当发布该法规时,本修订将在“KAMPO”(官方公告)中发布。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04 拟生效日期: 1)对于轻型柴油车(总重量小于等于1.7吨)及客车:国产汽车最早于2002年10月开始实行;进口汽车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4/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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