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农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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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肉品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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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根据1946年的农业营销许可法案,关于对进口的牛肉、羔羊肉、小牛肉以及屠宰后的小牛的官方分级征求意见。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农业营销服务局(AMS)请求生产者、进口商、包装者、加工者、用户以及其它一些感兴趣者对进口的牛肉、羔羊肉、小牛肉以及屠宰后的小牛体的官方分级提出意见。目前,AMS正在考虑由生产者小组书面提出的撤销进口屠宰品分级的申请。根据1946年的农业营销法案而公布的农业营销服务局(AMS)法规,允许对符合相适应的标准的全部要求及标有原产国的进口牛肉、羔羊肉、小牛肉以及屠宰后的小牛进行官方分级。但是,法规并不要求在最终销售点的分割肉块上保留原产国标识。根据生产者的建议,AMS正在考虑几种选择。正在考虑的几种选择有:第一 |
7. | 目的和理由:加速对进口的牛肉、羔羊肉、小牛肉以及屠宰后的小牛的官方分级法规及政策的完善 |
8. | 相关文件: 2000年2月1日出版的65 FR 4780;7 CFR第54部分。一经批准将刊登在《联邦注册》中。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4/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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