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法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工业秘书处、能源及原材料管理总局、原材料及碳氢化合物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轻型船只用柴油
ICS:[{"uid":"75.02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轻型船只用柴油性能的法令页数:3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轻型船只用柴油,包括其硫含量的规范 |
7. | 目的和理由:轻型船只柴油的年消耗量约为40万吨。根据指令99/32/EC,有必要对船只用汽油的含硫量作出规定。轻 |
8. | 相关文件: 1998年6月22日的指令98/34/EC;1999年4月26日的指令99/32/EC;1962年11月7日的法令第62-1297号;1984年1月26日的法令第84-74号。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06 拟生效日期: 2000/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3个月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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