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运输和地区服务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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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为道路机动车设计的所有柴油发动机
ICS:[{"uid":"43.060"}] HS:[] |
5. |
通报标题:海关(禁止进口)修正法规1999(No.9)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道路机动车设计的柴油发动机的进口法规。关于谁能授予为道路机动车设计的柴油发动机的进口许可证,和在什么情况下能授予的纲要。 |
7. | 目的和理由:法规的目的是保证进口的柴油发动机满足澳大利亚的现行车辆排放标准,从而减少这些排放物对城市空气质量和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0/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3/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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