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 质量和安全管理处-产品安全服务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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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3级及3级以上的激光指示器以及包含这些激光指示器的物品,例如键控铃。 为专业人员设计使用的激光指示器,不同于人工指示器,其应用程序明确地限定在使用说明书中,以此对市场销售负责,这种激光指示器与本法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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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皇家法令撤消和禁止3级及3级以上的激光指示器,以及包含这些激光指示器的物品在市场上销售。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3级及3级以上的激光指示器以及包含这些指示器的物品在市场上销售,依照标准NBN EN 60825-1应被禁止,除非设计成专业人员使用,这些激光指示器不同于人工指示器,其应用程序明确地限定在使用说明书中,以此对市场销售负责,在这种情况下,这类指示器与本法令无关。 |
7. | 目的和理由:已有实例记载,激光指示器偶然地或故意地指向未加保护的人的眼睛。鉴于其功率的关系,如果3级及3级以上的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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