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修订能效条例,为六种新产品引入MEPS和符合性要求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发布日期:2010-07-05 阅读:341次
2010年6月29日,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发布第G/TBT/N/CAN/317号通报,提议对能源效率条例进行修订。
根据加拿大的能源效率法案,能源效率条例鼓励使用者有效、经济的使用能源。能源效率条例从1995年开始生效实施,其制定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阻止了低能效产品的进口,有效提高了加拿大的能源使用率。
此次修订的目标是清洁能源,并为加拿大人提供一个清洁的环境。具体的目标是通过提升紧迫感并扩大当前管制产品的现行MEPS的范围,排除对能源利用最低的产品,从而降低加拿大的温室气体及相关的有害气体污染物的排放。当前的管制产品如下:
电动汽车;
住宅用燃气锅炉;
住宅用燃油锅炉;
干式变压器;
大型空调器和热泵;
商用自主式冷藏柜;
房间空调器;
普通照明用白炽反射灯。
此外,新的修订案将为以下六种新产品引入MEPS及相关的报告和符合性要求:
电子产品的备用品;
外部电源;
数字电视适配器;
电气锅炉;
便携式空调;
单一包装的直立式空调器和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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