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提议对食物含有或带有的特定农药化学品建立容许量的农药申请的归档通告:Imazamox(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1 如下信息: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规定(最终法规)对原料农产品内/表上含甲氧咪草烟Imazamox残留制定一个允许量。紫花苜ꐀ草料、种子及干草、canola 种子、蔬菜、豆类、饲料小麦、麦粒、麦糠、麦芽、细麸子、干麦草和麦杆。申请者要求此允许量符合于 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的标准。该措施此前以G/SPS/N/USA/247通知。 本法规于2001年12月27日生效。 环保署在2002年2月25日或前受理不同意见及听证要求。 本补遗通报(最终规定)全文,本文包括对提交不同意见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ofsts@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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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1 如下信息: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规定(最终法规)对原料农产品内/表上含甲氧咪草烟Imazamox残留制定一个允许量。紫花苜ꐀ草料、种子及干草、canola 种子、蔬菜、豆类、饲料小麦、麦粒、麦糠、麦芽、细麸子、干麦草和麦杆。申请者要求此允许量符合于 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的标准。该措施此前以G/SPS/N/USA/247通知。 本法规于2001年12月27日生效。 环保署在2002年2月25日或前受理不同意见及听证要求。 本补遗通报(最终规定)全文,本文包括对提交不同意见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ofsts@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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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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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1 如下信息: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规定(最终法规)对原料农产品内/表上含甲氧咪草烟Imazamox残留制定一个允许量。紫花苜ꐀ草料、种子及干草、canola 种子、蔬菜、豆类、饲料小麦、麦粒、麦糠、麦芽、细麸子、干麦草和麦杆。申请者要求此允许量符合于 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的标准。该措施此前以G/SPS/N/USA/247通知。 本法规于2001年12月27日生效。 环保署在2002年2月25日或前受理不同意见及听证要求。 本补遗通报(最终规定)全文,本文包括对提交不同意见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ofsts@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提议对食物含有或带有的特定农药化学品建立容许量的农药申请的归档通告:Imazamox(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1 如下信息: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规定(最终法规)对原料农产品内/表上含甲氧咪草烟Imazamox残留制定一个允许量。紫花苜ꐀ草料、种子及干草、canola 种子、蔬菜、豆类、饲料小麦、麦粒、麦糠、麦芽、细麸子、干麦草和麦杆。申请者要求此允许量符合于 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的标准。该措施此前以G/SPS/N/USA/247通知。 本法规于2001年12月27日生效。 环保署在2002年2月25日或前受理不同意见及听证要求。 本补遗通报(最终规定)全文,本文包括对提交不同意见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ofsts@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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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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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1-07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提议对食物含有或带有的特定农药化学品建立容许量的农药申请的归档通告:Imazamox(5页)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1 如下信息: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规定(最终法规)对原料农产品内/表上含甲氧咪草烟Imazamox残留制定一个允许量。紫花苜ꐀ草料、种子及干草、canola 种子、蔬菜、豆类、饲料小麦、麦粒、麦糠、麦芽、细麸子、干麦草和麦杆。申请者要求此允许量符合于 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的标准。该措施此前以G/SPS/N/USA/247通知。 本法规于2001年12月27日生效。 环保署在2002年2月25日或前受理不同意见及听证要求。 本补遗通报(最终规定)全文,本文包括对提交不同意见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ofsts@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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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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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1-07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1 如下信息: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甲氧咪草烟Imazamox;—— 杀虫剂残留限量 本环保署规定(最终法规)对原料农产品内/表上含甲氧咪草烟Imazamox残留制定一个允许量。紫花苜ꐀ草料、种子及干草、canola 种子、蔬菜、豆类、饲料小麦、麦粒、麦糠、麦芽、细麸子、干麦草和麦杆。申请者要求此允许量符合于 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修改的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的标准。该措施此前以G/SPS/N/USA/247通知。 本法规于2001年12月27日生效。 环保署在2002年2月25日或前受理不同意见及听证要求。 本补遗通报(最终规定)全文,本文包括对提交不同意见和听证要求的说明,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ofsts@fas.usda.gov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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