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卫生与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 |
3. | 覆盖的产品: <br>以下人类消费的鲜或冷冻肉类品种(税则号):<br>牛科动物(0201)包括水牛属Bubalus bubalus 及美欧野牛属Bison bison; 猪科(0203); 绵山羊(0204); 家养单踢类动物(02050); 家禽(0207) 包括: 母鸡、火鸡、珍珠鸡、鸭和鹅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EC号决定。(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br>欧委会第SANCO/2001/3828/号修订文件4,.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号决定的决定草案。(所有欧盟语言)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br>欧委会第SANCO/2001/3828/号修订文件4,.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号决定的决定草案。(所有欧盟语言) |
10. |
拟批准日期:
期待4月份采纳决议草案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月6月8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通报的协调决定文本(见第8栏)<br>2001年6月8日委员会对经营者根据有关生产和销售鲜肉卫
|
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通报的协调决定文本(见第8栏)<br>2001年6月8日委员会对经营者根据有关生产和销售鲜肉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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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卫生与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 |
3. | 覆盖的产品: <br>以下人类消费的鲜或冷冻肉类品种(税则号):<br>牛科动物(0201)包括水牛属Bubalus bubalus 及美欧野牛属Bison bison; 猪科(0203); 绵山羊(0204); 家养单踢类动物(02050); 家禽(0207) 包括: 母鸡、火鸡、珍珠鸡、鸭和鹅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EC号决定。(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br>欧委会第SANCO/2001/3828/号修订文件4,.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号决定的决定草案。(所有欧盟语言)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br>欧委会第SANCO/2001/3828/号修订文件4,.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号决定的决定草案。(所有欧盟语言) |
11. |
拟批准日期:
期待4月份采纳决议草案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月6月8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通报的协调决定文本(见第8栏)<br>2001年6月8日委员会对经营者根据有关生产和销售鲜肉卫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2-14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委员会对其它国家进口的鲜肉和鲜家禽肉类规定公共卫生要求,并修改第94/984/EC号决定。(5页) |
内容简述:
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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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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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通报的协调决定文本(见第8栏)<br>2001年6月8日委员会对经营者根据有关生产和销售鲜肉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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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2-14如下信息: |
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通报的协调决定文本(见第8栏)<br>2001年6月8日委员会对经营者根据有关生产和销售鲜肉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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