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卫生及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 |
3. | 覆盖的产品: 包括加工或未加工油脂的所有废弃食品<br>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有关限制或禁止以动物营养为目的的饲料原料流通或使用及修改委员会第91/516/EEC"决定的法规SANCO/4030/01 Rev.9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报提案的目的是禁止以饭店废弃物、烹饪器具及厨房作为饲料原料。废弃食品的定义是“所有废弃食品,包括来自餐馆、配餐设施及厨室(包括餐厅和家庭厨房)的加工或未加工的油和脂肪”。食品加工业的废弃食品不在本禁止的范围内。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SANCO/4030/01 Rev.9(所有欧盟官方语言)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SANCO/4030/01 Rev.9(所有欧盟官方语言)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2年5月底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法规日后20天<br>拟实施日期:2002年11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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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提案的目的是禁止以饭店废弃物、烹饪器具及厨房作为饲料原料。废弃食品的定义是“所有废弃食品,包括来自餐馆、配餐设施及厨室(包括餐厅和家庭厨房)的加工或未加工的油和脂肪”。食品加工业的废弃食品不在本禁止的范围内。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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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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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提案的目的是禁止以饭店废弃物、烹饪器具及厨房作为饲料原料。废弃食品的定义是“所有废弃食品,包括来自餐馆、配餐设施及厨室(包括餐厅和家庭厨房)的加工或未加工的油和脂肪”。食品加工业的废弃食品不在本禁止的范围内。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卫生及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 |
3. | 覆盖的产品: 包括加工或未加工油脂的所有废弃食品<br>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有关限制或禁止以动物营养为目的的饲料原料流通或使用及修改委员会第91/516/EEC"决定的法规SANCO/4030/01 Rev.9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报提案的目的是禁止以饭店废弃物、烹饪器具及厨房作为饲料原料。废弃食品的定义是“所有废弃食品,包括来自餐馆、配餐设施及厨室(包括餐厅和家庭厨房)的加工或未加工的油和脂肪”。食品加工业的废弃食品不在本禁止的范围内。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SANCO/4030/01 Rev.9(所有欧盟官方语言)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SANCO/4030/01 Rev.9(所有欧盟官方语言) |
11. |
拟批准日期:
2002年5月底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法规日后20天<br>拟实施日期:2002年11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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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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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4-02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委员会有关限制或禁止以动物营养为目的的饲料原料流通或使用及修改委员会第91/516/EEC"决定的法规SANCO/4030/01 Rev.9 |
内容简述:
通报提案的目的是禁止以饭店废弃物、烹饪器具及厨房作为饲料原料。废弃食品的定义是“所有废弃食品,包括来自餐馆、配餐设施及厨室(包括餐厅和家庭厨房)的加工或未加工的油和脂肪”。食品加工业的废弃食品不在本禁止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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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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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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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4-02如下信息: |
通报提案的目的是禁止以饭店废弃物、烹饪器具及厨房作为饲料原料。废弃食品的定义是“所有废弃食品,包括来自餐馆、配餐设施及厨室(包括餐厅和家庭厨房)的加工或未加工的油和脂肪”。食品加工业的废弃食品不在本禁止的范围内。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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