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4 如下信息: G/SPS/N/HKG/13/Add.1 解除停止英国牲畜的进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农渔护理局通过第G/SPS/N/HKG/13 号通报,取消了从英国进口活牛、猪、绵/山羊的禁令,该解禁令于2002年4月9日生效。经国际兽疫局(OIE)认可后,英国赢得无须检疫的口蹄疫非疫国的资格。 有关英国兽医机构的文件(英文)可从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获取。 National Enquiry Point (国家咨询点)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贸易工业部)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17/F,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Tower 700 Nathan Road, Hong Kong Tel: (852) 2398-5398 Fax: (852) 2789-2491 E-mail: mdiv1@tid.gov.hk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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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4 如下信息: G/SPS/N/HKG/13/Add.1 解除停止英国牲畜的进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农渔护理局通过第G/SPS/N/HKG/13 号通报,取消了从英国进口活牛、猪、绵/山羊的禁令,该解禁令于2002年4月9日生效。经国际兽疫局(OIE)认可后,英国赢得无须检疫的口蹄疫非疫国的资格。 有关英国兽医机构的文件(英文)可从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获取。 National Enquiry Point (国家咨询点)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贸易工业部)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17/F,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Tower 700 Nathan Road, Hong Kong Tel: (852) 2398-5398 Fax: (852) 2789-2491 E-mail: mdiv1@tid.gov.hk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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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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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4 如下信息: G/SPS/N/HKG/13/Add.1 解除停止英国牲畜的进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农渔护理局通过第G/SPS/N/HKG/13 号通报,取消了从英国进口活牛、猪、绵/山羊的禁令,该解禁令于2002年4月9日生效。经国际兽疫局(OIE)认可后,英国赢得无须检疫的口蹄疫非疫国的资格。 有关英国兽医机构的文件(英文)可从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获取。 National Enquiry Point (国家咨询点)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贸易工业部)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17/F,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Tower 700 Nathan Road, Hong Kong Tel: (852) 2398-5398 Fax: (852) 2789-2491 E-mail: mdiv1@tid.gov.hk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4 如下信息: G/SPS/N/HKG/13/Add.1 解除停止英国牲畜的进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农渔护理局通过第G/SPS/N/HKG/13 号通报,取消了从英国进口活牛、猪、绵/山羊的禁令,该解禁令于2002年4月9日生效。经国际兽疫局(OIE)认可后,英国赢得无须检疫的口蹄疫非疫国的资格。 有关英国兽医机构的文件(英文)可从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获取。 National Enquiry Point (国家咨询点)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贸易工业部)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17/F,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Tower 700 Nathan Road, Hong Kong Tel: (852) 2398-5398 Fax: (852) 2789-2491 E-mail: mdiv1@tid.gov.hk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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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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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4-22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 |
内容简述:
应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4 如下信息:
G/SPS/N/HKG/13/Add.1 解除停止英国牲畜的进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农渔护理局通过第G/SPS/N/HKG/13 号通报,取消了从英国进口活牛、猪、绵/山羊的禁令,该解禁令于2002年4月9日生效。经国际兽疫局(OIE)认可后,英国赢得无须检疫的口蹄疫非疫国的资格。 有关英国兽医机构的文件(英文)可从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获取。 National Enquiry Point (国家咨询点)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贸易工业部)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17/F,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Tower 700 Nathan Road, Hong Kong Tel: (852) 2398-5398 Fax: (852) 2789-2491 E-mail: mdiv1@tid.gov.hk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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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4-22如下信息: |
应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4 如下信息: G/SPS/N/HKG/13/Add.1 解除停止英国牲畜的进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农渔护理局通过第G/SPS/N/HKG/13 号通报,取消了从英国进口活牛、猪、绵/山羊的禁令,该解禁令于2002年4月9日生效。经国际兽疫局(OIE)认可后,英国赢得无须检疫的口蹄疫非疫国的资格。 有关英国兽医机构的文件(英文)可从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获取。 National Enquiry Point (国家咨询点)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贸易工业部)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17/F, Trade and Industry Department Tower 700 Nathan Road, Hong Kong Tel: (852) 2398-5398 Fax: (852) 2789-2491 E-mail: mdiv1@tid.gov.hk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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