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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583
2002-04-2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环境保护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杀虫剂<br>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对食品上或内某些杀虫剂化学成分嘉磷塞(Glyphosate)规定一个残留允许限量的申请通知(6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环境保护署(EPA)通知公布设立了一项杀虫剂的初步提案,建议为不同食品上或内的某些杀虫剂化学残留物制定法规。 环保署收到了根据FFDCA第408(d)节,美国环保署第21 U.S.C. 346a(d)条的规定,通过对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规定若干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对联邦登记簿40 CFR 180部分进行修改的若干建议:联邦注册簿2000年7月25日中,环保署根据 FFDCA第408(d)节要求,发布了一项宣布提案方申请的杀虫剂残留限度标准的通知(WTO通报号G/SPS/N/USA/312),该申请已经修改,并予以再通报。申请方要求通过对残留物规定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残留限量来修改40 CFR 180.364标准。这些在原料性农业产品(RACs)上或内的残留物是因使用嘉磷塞(Glyphosate)而产生的异丙胺盐(isopropylamine salt),乙醇胺盐(ethanolamine salt),钾盐(potassium salt)及/或铵盐(ammonium salt)。它包括:草、草料及干草类300 ppm;谷粒100 ppm;谷物、谷田、草料6.0 ppm;小麦、麦草10.0 ppm; 小麦、麦杆10.0 ppm;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组400 ppm; 稻谷15.0 ppm;谷糠30.0 ppm;稻谷皮25.0 ppm,将麦子、稻谷的残留限量提高到6.0ppm. 此外,申请方要求将谷类植物修改为谷粒、谷类植物组(除大麦、野稻谷、高粱、燕麦及小麦外)。由于该限量已涵括在上述“粮食分类”中,申请方最终要求取消对大豆、碎米50.0 ppm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因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除紫花苜ꐀ)将被列入上述拟议的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残留限量内,申请方还希望取消对其现行的残留限量。 申请方建议稻谷和小麦商品及草类、草料、饲料及干草组植物也包括传统的及允许含嘉磷塞(Glyphosate)残留物的稻谷、小麦和紫羊草。环保署确定了 这些申请中涵括了有关 FFDCA法第408(d)(2)节规定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对于当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这些数据是否对申请有支持性作用未给予全面的评估。在环保署对该类申请做出规定前还需要补充的数据。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2 年4月17日第67 FR 18894文(英文)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2 年4月17日第67 FR 18894文(英文)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必须于2002年5月17日之前收到评议。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
1
环境保护署(EPA)通知公布设立了一项杀虫剂的初步提案,建议为不同食品上或内的某些杀虫剂化学残留物制定法规。 环保署收到了根据FFDCA第408(d)节,美国环保署第21 U.S.C. 346a(d)条的规定,通过对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规定若干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对联邦登记簿40 CFR 180部分进行修改的若干建议:联邦注册簿2000年7月25日中,环保署根据 FFDCA第408(d)节要求,发布了一项宣布提案方申请的杀虫剂残留限度标准的通知(WTO通报号G/SPS/N/USA/312),该申请已经修改,并予以再通报。申请方要求通过对残留物规定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残留限量来修改40 CFR 180.364标准。这些在原料性农业产品(RACs)上或内的残留物是因使用嘉磷塞(Glyphosate)而产生的异丙胺盐(isopropylamine salt),乙醇胺盐(ethanolamine salt),钾盐(potassium salt)及/或铵盐(ammonium salt)。它包括:草、草料及干草类300 ppm;谷粒100 ppm;谷物、谷田、草料6.0 ppm;小麦、麦草10.0 ppm; 小麦、麦杆10.0 ppm;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组400 ppm; 稻谷15.0 ppm;谷糠30.0 ppm;稻谷皮25.0 ppm,将麦子、稻谷的残留限量提高到6.0ppm. 此外,申请方要求将谷类植物修改为谷粒、谷类植物组(除大麦、野稻谷、高粱、燕麦及小麦外)。由于该限量已涵括在上述“粮食分类”中,申请方最终要求取消对大豆、碎米50.0 ppm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因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除紫花苜ꐀ)将被列入上述拟议的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残留限量内,申请方还希望取消对其现行的残留限量。 申请方建议稻谷和小麦商品及草类、草料、饲料及干草组植物也包括传统的及允许含嘉磷塞(Glyphosate)残留物的稻谷、小麦和紫羊草。环保署确定了 这些申请中涵括了有关 FFDCA法第408(d)(2)节规定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对于当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这些数据是否对申请有支持性作用未给予全面的评估。在环保署对该类申请做出规定前还需要补充的数据。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
1
环境保护署(EPA)通知公布设立了一项杀虫剂的初步提案,建议为不同食品上或内的某些杀虫剂化学残留物制定法规。 环保署收到了根据FFDCA第408(d)节,美国环保署第21 U.S.C. 346a(d)条的规定,通过对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规定若干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对联邦登记簿40 CFR 180部分进行修改的若干建议:联邦注册簿2000年7月25日中,环保署根据 FFDCA第408(d)节要求,发布了一项宣布提案方申请的杀虫剂残留限度标准的通知(WTO通报号G/SPS/N/USA/312),该申请已经修改,并予以再通报。申请方要求通过对残留物规定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残留限量来修改40 CFR 180.364标准。这些在原料性农业产品(RACs)上或内的残留物是因使用嘉磷塞(Glyphosate)而产生的异丙胺盐(isopropylamine salt),乙醇胺盐(ethanolamine salt),钾盐(potassium salt)及/或铵盐(ammonium salt)。它包括:草、草料及干草类300 ppm;谷粒100 ppm;谷物、谷田、草料6.0 ppm;小麦、麦草10.0 ppm; 小麦、麦杆10.0 ppm;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组400 ppm; 稻谷15.0 ppm;谷糠30.0 ppm;稻谷皮25.0 ppm,将麦子、稻谷的残留限量提高到6.0ppm. 此外,申请方要求将谷类植物修改为谷粒、谷类植物组(除大麦、野稻谷、高粱、燕麦及小麦外)。由于该限量已涵括在上述“粮食分类”中,申请方最终要求取消对大豆、碎米50.0 ppm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因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除紫花苜ꐀ)将被列入上述拟议的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残留限量内,申请方还希望取消对其现行的残留限量。 申请方建议稻谷和小麦商品及草类、草料、饲料及干草组植物也包括传统的及允许含嘉磷塞(Glyphosate)残留物的稻谷、小麦和紫羊草。环保署确定了 这些申请中涵括了有关 FFDCA法第408(d)(2)节规定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对于当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这些数据是否对申请有支持性作用未给予全面的评估。在环保署对该类申请做出规定前还需要补充的数据。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环境保护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杀虫剂<br>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对食品上或内某些杀虫剂化学成分嘉磷塞(Glyphosate)规定一个残留允许限量的申请通知(6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环境保护署(EPA)通知公布设立了一项杀虫剂的初步提案,建议为不同食品上或内的某些杀虫剂化学残留物制定法规。 环保署收到了根据FFDCA第408(d)节,美国环保署第21 U.S.C. 346a(d)条的规定,通过对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规定若干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对联邦登记簿40 CFR 180部分进行修改的若干建议:联邦注册簿2000年7月25日中,环保署根据 FFDCA第408(d)节要求,发布了一项宣布提案方申请的杀虫剂残留限度标准的通知(WTO通报号G/SPS/N/USA/312),该申请已经修改,并予以再通报。申请方要求通过对残留物规定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残留限量来修改40 CFR 180.364标准。这些在原料性农业产品(RACs)上或内的残留物是因使用嘉磷塞(Glyphosate)而产生的异丙胺盐(isopropylamine salt),乙醇胺盐(ethanolamine salt),钾盐(potassium salt)及/或铵盐(ammonium salt)。它包括:草、草料及干草类300 ppm;谷粒100 ppm;谷物、谷田、草料6.0 ppm;小麦、麦草10.0 ppm; 小麦、麦杆10.0 ppm;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组400 ppm; 稻谷15.0 ppm;谷糠30.0 ppm;稻谷皮25.0 ppm,将麦子、稻谷的残留限量提高到6.0ppm. 此外,申请方要求将谷类植物修改为谷粒、谷类植物组(除大麦、野稻谷、高粱、燕麦及小麦外)。由于该限量已涵括在上述“粮食分类”中,申请方最终要求取消对大豆、碎米50.0 ppm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因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除紫花苜ꐀ)将被列入上述拟议的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残留限量内,申请方还希望取消对其现行的残留限量。 申请方建议稻谷和小麦商品及草类、草料、饲料及干草组植物也包括传统的及允许含嘉磷塞(Glyphosate)残留物的稻谷、小麦和紫羊草。环保署确定了 这些申请中涵括了有关 FFDCA法第408(d)(2)节规定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对于当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这些数据是否对申请有支持性作用未给予全面的评估。在环保署对该类申请做出规定前还需要补充的数据。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2 年4月17日第67 FR 18894文(英文)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2 年4月17日第67 FR 18894文(英文)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必须于2002年5月17日之前收到评议。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
1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4-24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对食品上或内某些杀虫剂化学成分嘉磷塞(Glyphosate)规定一个残留允许限量的申请通知(6页)。
内容简述:
环境保护署(EPA)通知公布设立了一项杀虫剂的初步提案,建议为不同食品上或内的某些杀虫剂化学残留物制定法规。 环保署收到了根据FFDCA第408(d)节,美国环保署第21 U.S.C. 346a(d)条的规定,通过对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规定若干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对联邦登记簿40 CFR 180部分进行修改的若干建议:联邦注册簿2000年7月25日中,环保署根据 FFDCA第408(d)节要求,发布了一项宣布提案方申请的杀虫剂残留限度标准的通知(WTO通报号G/SPS/N/USA/312),该申请已经修改,并予以再通报。申请方要求通过对残留物规定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残留限量来修改40 CFR 180.364标准。这些在原料性农业产品(RACs)上或内的残留物是因使用嘉磷塞(Glyphosate)而产生的异丙胺盐(isopropylamine salt),乙醇胺盐(ethanolamine salt),钾盐(potassium salt)及/或铵盐(ammonium salt)。它包括:草、草料及干草类300 ppm;谷粒100 ppm;谷物、谷田、草料6.0 ppm;小麦、麦草10.0 ppm; 小麦、麦杆10.0 ppm;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组400 ppm; 稻谷15.0 ppm;谷糠30.0 ppm;稻谷皮25.0 ppm,将麦子、稻谷的残留限量提高到6.0ppm. 此外,申请方要求将谷类植物修改为谷粒、谷类植物组(除大麦、野稻谷、高粱、燕麦及小麦外)。由于该限量已涵括在上述“粮食分类”中,申请方最终要求取消对大豆、碎米50.0 ppm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因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除紫花苜ꐀ)将被列入上述拟议的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残留限量内,申请方还希望取消对其现行的残留限量。 申请方建议稻谷和小麦商品及草类、草料、饲料及干草组植物也包括传统的及允许含嘉磷塞(Glyphosate)残留物的稻谷、小麦和紫羊草。环保署确定了 这些申请中涵括了有关 FFDCA法第408(d)(2)节规定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对于当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这些数据是否对申请有支持性作用未给予全面的评估。在环保署对该类申请做出规定前还需要补充的数据。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
1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4-24如下信息:
环境保护署(EPA)通知公布设立了一项杀虫剂的初步提案,建议为不同食品上或内的某些杀虫剂化学残留物制定法规。 环保署收到了根据FFDCA第408(d)节,美国环保署第21 U.S.C. 346a(d)条的规定,通过对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规定若干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对联邦登记簿40 CFR 180部分进行修改的若干建议:联邦注册簿2000年7月25日中,环保署根据 FFDCA第408(d)节要求,发布了一项宣布提案方申请的杀虫剂残留限度标准的通知(WTO通报号G/SPS/N/USA/312),该申请已经修改,并予以再通报。申请方要求通过对残留物规定嘉磷塞(Glyphosate (N-(phosphonomethyl) glycine))残留限量来修改40 CFR 180.364标准。这些在原料性农业产品(RACs)上或内的残留物是因使用嘉磷塞(Glyphosate)而产生的异丙胺盐(isopropylamine salt),乙醇胺盐(ethanolamine salt),钾盐(potassium salt)及/或铵盐(ammonium salt)。它包括:草、草料及干草类300 ppm;谷粒100 ppm;谷物、谷田、草料6.0 ppm;小麦、麦草10.0 ppm; 小麦、麦杆10.0 ppm;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组400 ppm; 稻谷15.0 ppm;谷糠30.0 ppm;稻谷皮25.0 ppm,将麦子、稻谷的残留限量提高到6.0ppm. 此外,申请方要求将谷类植物修改为谷粒、谷类植物组(除大麦、野稻谷、高粱、燕麦及小麦外)。由于该限量已涵括在上述“粮食分类”中,申请方最终要求取消对大豆、碎米50.0 ppm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因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除紫花苜ꐀ)将被列入上述拟议的动物饲料、非草类植物残留限量内,申请方还希望取消对其现行的残留限量。 申请方建议稻谷和小麦商品及草类、草料、饲料及干草组植物也包括传统的及允许含嘉磷塞(Glyphosate)残留物的稻谷、小麦和紫羊草。环保署确定了 这些申请中涵括了有关 FFDCA法第408(d)(2)节规定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对于当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这些数据是否对申请有支持性作用未给予全面的评估。在环保署对该类申请做出规定前还需要补充的数据。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USA-583.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20424/G-SPS-N-USA-58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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