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5 如下信息: G/SPS/N/PHL/35/Add.2 取消对中国果类产品进口的限制 2001年农业部(DA )管理令(AO )第24号,取消对从中国,特别是从山东省烟台、龙口、威海及青岛及大连进口指定水果和谷物的临时进口禁令。该临时禁令由2001年农业部管理令第22号制定,并于2001年1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报。 在与中国方面核实咨询后,已确定发现的虫类标本不是果蛾(codling moth)类,而是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nipponensis),这是一种菲律宾尚未出现过的有害生物。因此,菲律宾在中国同意接受为预防害虫感染而进行的必要处理,并经菲律宾第DA AO No. 24号规定的检疫程序的检验后,取消了临时的禁令。 对该通报的任何评议应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宾国家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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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5 如下信息: G/SPS/N/PHL/35/Add.2 取消对中国果类产品进口的限制 2001年农业部(DA )管理令(AO )第24号,取消对从中国,特别是从山东省烟台、龙口、威海及青岛及大连进口指定水果和谷物的临时进口禁令。该临时禁令由2001年农业部管理令第22号制定,并于2001年1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报。 在与中国方面核实咨询后,已确定发现的虫类标本不是果蛾(codling moth)类,而是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nipponensis),这是一种菲律宾尚未出现过的有害生物。因此,菲律宾在中国同意接受为预防害虫感染而进行的必要处理,并经菲律宾第DA AO No. 24号规定的检疫程序的检验后,取消了临时的禁令。 对该通报的任何评议应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宾国家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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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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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5 如下信息: G/SPS/N/PHL/35/Add.2 取消对中国果类产品进口的限制 2001年农业部(DA )管理令(AO )第24号,取消对从中国,特别是从山东省烟台、龙口、威海及青岛及大连进口指定水果和谷物的临时进口禁令。该临时禁令由2001年农业部管理令第22号制定,并于2001年1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报。 在与中国方面核实咨询后,已确定发现的虫类标本不是果蛾(codling moth)类,而是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nipponensis),这是一种菲律宾尚未出现过的有害生物。因此,菲律宾在中国同意接受为预防害虫感染而进行的必要处理,并经菲律宾第DA AO No. 24号规定的检疫程序的检验后,取消了临时的禁令。 对该通报的任何评议应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宾国家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5 如下信息: G/SPS/N/PHL/35/Add.2 取消对中国果类产品进口的限制 2001年农业部(DA )管理令(AO )第24号,取消对从中国,特别是从山东省烟台、龙口、威海及青岛及大连进口指定水果和谷物的临时进口禁令。该临时禁令由2001年农业部管理令第22号制定,并于2001年1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报。 在与中国方面核实咨询后,已确定发现的虫类标本不是果蛾(codling moth)类,而是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nipponensis),这是一种菲律宾尚未出现过的有害生物。因此,菲律宾在中国同意接受为预防害虫感染而进行的必要处理,并经菲律宾第DA AO No. 24号规定的检疫程序的检验后,取消了临时的禁令。 对该通报的任何评议应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宾国家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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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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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菲律宾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5-16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 |
内容简述:
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5 如下信息:
G/SPS/N/PHL/35/Add.2 取消对中国果类产品进口的限制 2001年农业部(DA )管理令(AO )第24号,取消对从中国,特别是从山东省烟台、龙口、威海及青岛及大连进口指定水果和谷物的临时进口禁令。该临时禁令由2001年农业部管理令第22号制定,并于2001年1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报。 在与中国方面核实咨询后,已确定发现的虫类标本不是果蛾(codling moth)类,而是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nipponensis),这是一种菲律宾尚未出现过的有害生物。因此,菲律宾在中国同意接受为预防害虫感染而进行的必要处理,并经菲律宾第DA AO No. 24号规定的检疫程序的检验后,取消了临时的禁令。 对该通报的任何评议应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宾国家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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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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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菲律宾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5-16如下信息: |
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5 如下信息: G/SPS/N/PHL/35/Add.2 取消对中国果类产品进口的限制 2001年农业部(DA )管理令(AO )第24号,取消对从中国,特别是从山东省烟台、龙口、威海及青岛及大连进口指定水果和谷物的临时进口禁令。该临时禁令由2001年农业部管理令第22号制定,并于2001年1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报。 在与中国方面核实咨询后,已确定发现的虫类标本不是果蛾(codling moth)类,而是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nipponensis),这是一种菲律宾尚未出现过的有害生物。因此,菲律宾在中国同意接受为预防害虫感染而进行的必要处理,并经菲律宾第DA AO No. 24号规定的检疫程序的检验后,取消了临时的禁令。 对该通报的任何评议应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宾国家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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