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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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授权设备包括终端、网络元素、网络安全元素、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基于IP)、网络外设、服务提供商系统、未来的网络系统、操作系统(OS)、中间件和应用程序/服务。
ICS:[{"uid":"29.060"}] HS:[{"uid":"85"},{"uid":"74"}] |
5. |
通报标题: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兼容设备规范。页数:3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用于执行IPv6兼容设备核准(型式核准)程序的技术要求。规范包括主机/节点、网络元素(NE)、网络安全元素(NSE)功能相关的硬件和软件。授权设备包括本文件附录A中详细列出的终端、网络元素、网络安全元素、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基于IP)、网络外设、服务提供商系统、未来的网络系统、操作系统(OS)、中间件和应用程序/服务。 |
7. | 目的和理由: 确保所有授权设备依照适用马来西亚标准、技术规范或经由通信与多媒体法案1998技术声明及其附属法律、法定要求和规定的规则与程序认证。 |
8. | 相关文件: 1.通信与多媒体法案1998; 2.通信与多媒体(技术标准)法规2000。 |
9. |
拟批准日期:
2016/10/04 拟生效日期: 2017/05/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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