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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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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USA/1238
2016-12-0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258]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烷基吡咯烷酮。环境保护,有机化学品。
ICS:[{"uid":"71.080"},{"uid":"13.020"}]      HS:[{"uid":"29"}]
5. 通报标题:

烷基吡咯烷酮;重要新用途规则。



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现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对2种烷基吡咯烷酮提出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N-乙基吡咯烷酮(NEP)和N-异丙基吡咯烷酮(NIPP)。提出的重要新用途是除作为反应剂在硅胶拆封剂、涂料、消费用和商用底漆及粘合剂中正在使用NIPP用途和NEP用途。属于SNUR的人员必须在重要新用途化学物质生产或加工开始前至少90天通报EPA。要求的通报使EPA能够在适用审议期内对使用条件进行评估。在EPA执行通报审议、作出关于通报的相应决定及采取与决定相关的必要措施之前有关重要新用途的生产和加工不得开始进行。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环境。
8. 相关文件: 2016年11月28日联邦纪事(FR)第81卷第85472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721部分。批准时在联邦纪事上公布。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1/27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烷基吡咯烷酮;重要新用途规则。
环保署(EPA)现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对2种烷基吡咯烷酮提出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N-乙基吡咯烷酮(NEP)和N-异丙基吡咯烷酮(NIPP)。提出的重要新用途是除作为反应剂在硅胶拆封剂、涂料、消费用和商用底漆及粘合剂中正在使用NIPP用途和NEP用途。属于SNUR的人员必须在重要新用途化学物质生产或加工开始前至少90天通报EPA。要求的通报使EPA能够在适用审议期内对使用条件进行评估。在EPA执行通报审议、作出关于通报的相应决定及采取与决定相关的必要措施之前有关重要新用途的生产和加工不得开始进行。

通报原文:[{"filename":"USA1238.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61206/USA12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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