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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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乘用车;新能源汽车
ICS:[{"uid":"75.160"},{"uid":"43.060"},{"uid":"43.100"},{"uid":"43.080.01"}] HS:[{"uid":"8703"}] |
5. |
通报标题: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页数:2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文件规定了对在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考核要求和新能源汽车年度生产比例考核及达标要求,及不达标企业的处罚措施等。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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