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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244
2018-01-18
18-048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泰国
2. 负责机构: 牲畜发展司
3. 覆盖的产品: 动物饲料及加工动物蛋白(HS代码: 2301等)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牲畜发展司(DLD)程序草案,B.E….——“出口泰国的活动物饲料的批准程序”:


页数:4页    使用语言:泰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牲畜发展司(DLD)建议根据B.E. 2558动物疫病法案(2015年)公布的出口泰国动物饲料市场准入程序。
程序内容简述如下:
1.    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牲畜发展司(DLD)司长递交一份动物饲料进口市场准入官方函。
2.    委员会将考虑有关动物及畜产品市场准入的申请。
3.    经委员会考虑后,牲畜发展司(DLD)将发送有关出口国动物及大众卫生控制及饲料质量控制的评估问答表。
4.    出口国国家兽医局应填写问答表,交回牲畜发展司,由食品安全及动物及畜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
5.    出口国主管机构一经完成现场预调查后,将执行现场检验任务。
6.    执行完现场调查任务后,牲畜发展司审计小组将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7.    如评估结果令人满意,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主管机构提出动物卫生要求。
8.    出口国主管机构应按照进口要求提交一份卫生证书草案,由牲畜发展司审批。
9.    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相关动物检疫站,国家兽医机构及公众批准企业名单及兽医卫生证书合格样板。
10. 泰国进口商将在牲畜发展司注册并申请进口许可证。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2017年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节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B.E.2558动物饲料质量控制法案(2015年)(提供泰文及英文)。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后当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3月19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1
    牲畜发展司(DLD)建议根据B.E. 2558动物疫病法案(2015年)公布的出口泰国动物饲料市场准入程序。
程序内容简述如下:
1.    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牲畜发展司(DLD)司长递交一份动物饲料进口市场准入官方函。
2.    委员会将考虑有关动物及畜产品市场准入的申请。
3.    经委员会考虑后,牲畜发展司(DLD)将发送有关出口国动物及大众卫生控制及饲料质量控制的评估问答表。
4.    出口国国家兽医局应填写问答表,交回牲畜发展司,由食品安全及动物及畜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
5.    出口国主管机构一经完成现场预调查后,将执行现场检验任务。
6.    执行完现场调查任务后,牲畜发展司审计小组将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7.    如评估结果令人满意,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主管机构提出动物卫生要求。
8.    出口国主管机构应按照进口要求提交一份卫生证书草案,由牲畜发展司审批。
9.    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相关动物检疫站,国家兽医机构及公众批准企业名单及兽医卫生证书合格样板。
10. 泰国进口商将在牲畜发展司注册并申请进口许可证。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1
    牲畜发展司(DLD)建议根据B.E. 2558动物疫病法案(2015年)公布的出口泰国动物饲料市场准入程序。
程序内容简述如下:
1.    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牲畜发展司(DLD)司长递交一份动物饲料进口市场准入官方函。
2.    委员会将考虑有关动物及畜产品市场准入的申请。
3.    经委员会考虑后,牲畜发展司(DLD)将发送有关出口国动物及大众卫生控制及饲料质量控制的评估问答表。
4.    出口国国家兽医局应填写问答表,交回牲畜发展司,由食品安全及动物及畜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
5.    出口国主管机构一经完成现场预调查后,将执行现场检验任务。
6.    执行完现场调查任务后,牲畜发展司审计小组将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7.    如评估结果令人满意,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主管机构提出动物卫生要求。
8.    出口国主管机构应按照进口要求提交一份卫生证书草案,由牲畜发展司审批。
9.    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相关动物检疫站,国家兽医机构及公众批准企业名单及兽医卫生证书合格样板。
10. 泰国进口商将在牲畜发展司注册并申请进口许可证。
1
1. 通报成员:泰国
2. 负责机构: 牲畜发展司
3. 覆盖的产品: 动物饲料及加工动物蛋白(HS代码: 2301等)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牲畜发展司(DLD)程序草案,B.E….——“出口泰国的活动物饲料的批准程序”:


页数:4页    使用语言:泰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牲畜发展司(DLD)建议根据B.E. 2558动物疫病法案(2015年)公布的出口泰国动物饲料市场准入程序。
程序内容简述如下:
1.    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牲畜发展司(DLD)司长递交一份动物饲料进口市场准入官方函。
2.    委员会将考虑有关动物及畜产品市场准入的申请。
3.    经委员会考虑后,牲畜发展司(DLD)将发送有关出口国动物及大众卫生控制及饲料质量控制的评估问答表。
4.    出口国国家兽医局应填写问答表,交回牲畜发展司,由食品安全及动物及畜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
5.    出口国主管机构一经完成现场预调查后,将执行现场检验任务。
6.    执行完现场调查任务后,牲畜发展司审计小组将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7.    如评估结果令人满意,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主管机构提出动物卫生要求。
8.    出口国主管机构应按照进口要求提交一份卫生证书草案,由牲畜发展司审批。
9.    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相关动物检疫站,国家兽医机构及公众批准企业名单及兽医卫生证书合格样板。
10. 泰国进口商将在牲畜发展司注册并申请进口许可证。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2017年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节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B.E.2558动物饲料质量控制法案(2015年)(提供泰文及英文)。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后当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3月19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1
应泰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8-01-18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牲畜发展司(DLD)程序草案,B.E….——“出口泰国的活动物饲料的批准程序”:
内容简述:
    牲畜发展司(DLD)建议根据B.E. 2558动物疫病法案(2015年)公布的出口泰国动物饲料市场准入程序。
程序内容简述如下:
1.    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牲畜发展司(DLD)司长递交一份动物饲料进口市场准入官方函。
2.    委员会将考虑有关动物及畜产品市场准入的申请。
3.    经委员会考虑后,牲畜发展司(DLD)将发送有关出口国动物及大众卫生控制及饲料质量控制的评估问答表。
4.    出口国国家兽医局应填写问答表,交回牲畜发展司,由食品安全及动物及畜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
5.    出口国主管机构一经完成现场预调查后,将执行现场检验任务。
6.    执行完现场调查任务后,牲畜发展司审计小组将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7.    如评估结果令人满意,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主管机构提出动物卫生要求。
8.    出口国主管机构应按照进口要求提交一份卫生证书草案,由牲畜发展司审批。
9.    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相关动物检疫站,国家兽医机构及公众批准企业名单及兽医卫生证书合格样板。
10. 泰国进口商将在牲畜发展司注册并申请进口许可证。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1
应泰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8-01-18如下信息:
    牲畜发展司(DLD)建议根据B.E. 2558动物疫病法案(2015年)公布的出口泰国动物饲料市场准入程序。
程序内容简述如下:
1.    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牲畜发展司(DLD)司长递交一份动物饲料进口市场准入官方函。
2.    委员会将考虑有关动物及畜产品市场准入的申请。
3.    经委员会考虑后,牲畜发展司(DLD)将发送有关出口国动物及大众卫生控制及饲料质量控制的评估问答表。
4.    出口国国家兽医局应填写问答表,交回牲畜发展司,由食品安全及动物及畜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
5.    出口国主管机构一经完成现场预调查后,将执行现场检验任务。
6.    执行完现场调查任务后,牲畜发展司审计小组将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7.    如评估结果令人满意,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主管机构提出动物卫生要求。
8.    出口国主管机构应按照进口要求提交一份卫生证书草案,由牲畜发展司审批。
9.    牲畜发展司将向出口国相关动物检疫站,国家兽医机构及公众批准企业名单及兽医卫生证书合格样板。
10. 泰国进口商将在牲畜发展司注册并申请进口许可证。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ailand SPS Enquiry Point (泰国SPS咨询点) E-mail: spsthailand@gmail.com

通报原文:[{"filename":"THA244.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80118/THA24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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