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 卫生劳动福利部(MHLW)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改食品卫生法案。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改食品卫生法案主要项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地区间食品中毒案例采取加强措施。 b) 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原则的食品卫生控制要求。 c) 建立含指定物质食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d) 考虑到国际一致性,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的卫生法规。 e) 修订许可制度,建立食品行业通报系统。 f) 建立食品零售汇报系统。 g) 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使食品出口相关管理合法化。 h) 其它(要求类似罚则的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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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b) 第6项: CXC-1-1969 (g) 第6项: CXG-38-2001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本修改案一经批准,将公布于日本政府官方公报(提供日文)。 |
10. |
拟批准日期:
2018年4~7月 拟公布日期: 2018年4~7月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日期由内阁令确定,原则上自颁布日期起不超过两年。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3月18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Japan Enquiry Point(日本咨询点)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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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食品卫生法案主要项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地区间食品中毒案例采取加强措施。 b) 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原则的食品卫生控制要求。 c) 建立含指定物质食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d) 考虑到国际一致性,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的卫生法规。 e) 修订许可制度,建立食品行业通报系统。 f) 建立食品零售汇报系统。 g) 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使食品出口相关管理合法化。 h) 其它(要求类似罚则的规定)。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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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Japan Enquiry Point(日本咨询点)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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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食品卫生法案主要项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地区间食品中毒案例采取加强措施。 b) 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原则的食品卫生控制要求。 c) 建立含指定物质食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d) 考虑到国际一致性,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的卫生法规。 e) 修订许可制度,建立食品行业通报系统。 f) 建立食品零售汇报系统。 g) 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使食品出口相关管理合法化。 h) 其它(要求类似罚则的规定)。 |
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 卫生劳动福利部(MHLW)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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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改食品卫生法案。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改食品卫生法案主要项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地区间食品中毒案例采取加强措施。 b) 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原则的食品卫生控制要求。 c) 建立含指定物质食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d) 考虑到国际一致性,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的卫生法规。 e) 修订许可制度,建立食品行业通报系统。 f) 建立食品零售汇报系统。 g) 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使食品出口相关管理合法化。 h) 其它(要求类似罚则的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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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b) 第6项: CXC-1-1969 (g) 第6项: CXG-38-2001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本修改案一经批准,将公布于日本政府官方公报(提供日文)。 |
11. |
拟批准日期:
2018年4~7月 拟公布日期: 2018年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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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日期由内阁令确定,原则上自颁布日期起不超过两年。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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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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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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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Japan Enquiry Point(日本咨询点)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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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8-01-17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改食品卫生法案。 |
内容简述:
修改食品卫生法案主要项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地区间食品中毒案例采取加强措施。 b) 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原则的食品卫生控制要求。 c) 建立含指定物质食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d) 考虑到国际一致性,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的卫生法规。 e) 修订许可制度,建立食品行业通报系统。 f) 建立食品零售汇报系统。 g) 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使食品出口相关管理合法化。 h) 其它(要求类似罚则的规定)。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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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Japan Enquiry Point(日本咨询点)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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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8-01-17如下信息: |
修改食品卫生法案主要项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地区间食品中毒案例采取加强措施。 b) 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环节控制点(HACCP)原则的食品卫生控制要求。 c) 建立含指定物质食品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d) 考虑到国际一致性,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器皿、容器及包装的卫生法规。 e) 修订许可制度,建立食品行业通报系统。 f) 建立食品零售汇报系统。 g) 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使食品出口相关管理合法化。 h) 其它(要求类似罚则的规定)。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Japan Enquiry Point(日本咨询点)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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