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捷克计量院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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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用于监测辐射防护或核安全领域限制和应急措施的非光谱活度计和剂量计-用于辐射防护的便携式伽马辐射和X射线测量计;辐射测量(ICS 17,240)。
ICS:[{"uid":"17.240"}] HS:[{"uid":"9022"}] |
5. |
通报标题:一般性措施草案No. 0111-OOP-C081-16,规定了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以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型式核准和检验测试方法:用于监测辐射防护或核安全领域限制和应急措施的非光谱活度计和剂量计-用于辐射防护的便携式伽马辐射和X射线测量计页数:14/14 使用语言:捷克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用于监测辐射防护或核安全领域限制和应急措施的非光谱活度计和剂量计-用于辐射防护的便携式伽马辐射和X射线测量计,根据修订的计量法案 No 505/1990型式核准和初步检验之后作为法定控制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上市并投入使用。本立法包含此类测量仪器型式核准和检验国家计量法规。 |
7. | 目的和理由:在捷克共和国,用于监测辐射防护或核安全领域限制和应急措施的非光谱活度计和剂量计-用于辐射防护的便携式伽马辐射和X射线测量计是须经强制型式核准和检验法定控制测量仪器。 |
8. | 相关文件: 基本参考文件:-计量法No.505/1990 -修订的行政程序法No. 500/2004第171条 |
9. |
拟批准日期:
2018/10/ 拟生效日期: 2018/1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用于监测辐射防护或核安全领域限制和应急措施的非光谱活度计和剂量计-用于辐射防护的便携式伽马辐射和X射线测量计,根据修订的计量法案 No 505/1990型式核准和初步检验之后作为法定控制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上市并投入使用。本立法包含此类测量仪器型式核准和检验国家计量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