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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L/585
2018-12-04
18-765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智利
2. 负责机构: 农业畜牧局(SAG)
3. 覆盖的产品: 无根葡萄(Vitis spp.)插条(Vitis spp.)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美国
5. 通报标题:

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Vitis spp.)插条的植物卫生要求及修改2006年第5.479号、2010年第1.423号及2012年第5.073号决议:


页数:4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制定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繁殖材料的植物卫生要求。
    本通报文件含规定概述如下:
1.1.货物必须随附一份由美国官方植物卫生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并包括指定的附加声明。
2. 每批装运货物将在入境点接受检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时, 将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
3. 全部材料必须经过入境后检疫。
4. 如原材料来自农畜局根据2004年第2.878号决议规定官方认可的一设施, 则必须满足所有植物卫生要求及决议规定的措施。
5. 种间杂种葡萄(Vitis spp.)要受本通报决议规定的附加声明要求的制约。
6. 进口商必须声明现代技术的转基因材料的基因特性符合农畜局法规。
7. 2006年第5.479号决议修改如下:
7.1 从执行部分的第一段删除"及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词语。
7.2 产出执行部分第1.2点小标题"无根葡萄藤(Vitis vinifera)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7.3 从执行部分第3条第二要点中删除"及葡萄(Vitis vinifera)必须无根和叶"词语。
8. 2012年第5.073号决议修改如下:
8.1 删除执行部分第一段种"及无根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插条"词语。
8.2 删除第1款第1.2点小标题"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 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 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无根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8.3 删除第3款第三要点 "如属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情况,必须无根和叶" 词语。
8.4 删除第8款中的"葡萄(Vitis)或"词语。
9. 修改2010年第1.423号决议,删除第1款第1.1点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参考物种。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SPM第1条: 植物保护及采取国际贸易植物卫生措施的植物卫生原则[(2006年国际粮农组织(FAO)]、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 -ISPM第2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方针(2006年FAO)及如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在制定本要求前进行的,ISPM第11条: 检疫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 -ISPM第20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植物卫生进口监管系统方针(2004年FAO); -ISPM第34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植物入境后检疫站的设计和运作(2010年FAO)。 -ISPM第36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种植植物综合措施(2012年FAO)。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时
拟公布日期:
通报传达日起80天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2月2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1
    制定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繁殖材料的植物卫生要求。
    本通报文件含规定概述如下:
1.1.货物必须随附一份由美国官方植物卫生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并包括指定的附加声明。
2. 每批装运货物将在入境点接受检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时, 将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
3. 全部材料必须经过入境后检疫。
4. 如原材料来自农畜局根据2004年第2.878号决议规定官方认可的一设施, 则必须满足所有植物卫生要求及决议规定的措施。
5. 种间杂种葡萄(Vitis spp.)要受本通报决议规定的附加声明要求的制约。
6. 进口商必须声明现代技术的转基因材料的基因特性符合农畜局法规。
7. 2006年第5.479号决议修改如下:
7.1 从执行部分的第一段删除"及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词语。
7.2 产出执行部分第1.2点小标题"无根葡萄藤(Vitis vinifera)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7.3 从执行部分第3条第二要点中删除"及葡萄(Vitis vinifera)必须无根和叶"词语。
8. 2012年第5.073号决议修改如下:
8.1 删除执行部分第一段种"及无根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插条"词语。
8.2 删除第1款第1.2点小标题"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 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 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无根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8.3 删除第3款第三要点 "如属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情况,必须无根和叶" 词语。
8.4 删除第8款中的"葡萄(Vitis)或"词语。
9. 修改2010年第1.423号决议,删除第1款第1.1点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参考物种。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1
    制定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繁殖材料的植物卫生要求。
    本通报文件含规定概述如下:
1.1.货物必须随附一份由美国官方植物卫生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并包括指定的附加声明。
2. 每批装运货物将在入境点接受检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时, 将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
3. 全部材料必须经过入境后检疫。
4. 如原材料来自农畜局根据2004年第2.878号决议规定官方认可的一设施, 则必须满足所有植物卫生要求及决议规定的措施。
5. 种间杂种葡萄(Vitis spp.)要受本通报决议规定的附加声明要求的制约。
6. 进口商必须声明现代技术的转基因材料的基因特性符合农畜局法规。
7. 2006年第5.479号决议修改如下:
7.1 从执行部分的第一段删除"及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词语。
7.2 产出执行部分第1.2点小标题"无根葡萄藤(Vitis vinifera)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7.3 从执行部分第3条第二要点中删除"及葡萄(Vitis vinifera)必须无根和叶"词语。
8. 2012年第5.073号决议修改如下:
8.1 删除执行部分第一段种"及无根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插条"词语。
8.2 删除第1款第1.2点小标题"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 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 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无根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8.3 删除第3款第三要点 "如属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情况,必须无根和叶" 词语。
8.4 删除第8款中的"葡萄(Vitis)或"词语。
9. 修改2010年第1.423号决议,删除第1款第1.1点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参考物种。
1
1. 通报成员:智利
2. 负责机构: 农业畜牧局(SAG)
3. 覆盖的产品: 无根葡萄(Vitis spp.)插条(Vitis spp.)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美国
5. 通报标题:

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Vitis spp.)插条的植物卫生要求及修改2006年第5.479号、2010年第1.423号及2012年第5.073号决议:


页数:4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制定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繁殖材料的植物卫生要求。
    本通报文件含规定概述如下:
1.1.货物必须随附一份由美国官方植物卫生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并包括指定的附加声明。
2. 每批装运货物将在入境点接受检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时, 将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
3. 全部材料必须经过入境后检疫。
4. 如原材料来自农畜局根据2004年第2.878号决议规定官方认可的一设施, 则必须满足所有植物卫生要求及决议规定的措施。
5. 种间杂种葡萄(Vitis spp.)要受本通报决议规定的附加声明要求的制约。
6. 进口商必须声明现代技术的转基因材料的基因特性符合农畜局法规。
7. 2006年第5.479号决议修改如下:
7.1 从执行部分的第一段删除"及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词语。
7.2 产出执行部分第1.2点小标题"无根葡萄藤(Vitis vinifera)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7.3 从执行部分第3条第二要点中删除"及葡萄(Vitis vinifera)必须无根和叶"词语。
8. 2012年第5.073号决议修改如下:
8.1 删除执行部分第一段种"及无根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插条"词语。
8.2 删除第1款第1.2点小标题"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 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 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无根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8.3 删除第3款第三要点 "如属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情况,必须无根和叶" 词语。
8.4 删除第8款中的"葡萄(Vitis)或"词语。
9. 修改2010年第1.423号决议,删除第1款第1.1点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参考物种。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SPM第1条: 植物保护及采取国际贸易植物卫生措施的植物卫生原则[(2006年国际粮农组织(FAO)]、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 -ISPM第2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方针(2006年FAO)及如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在制定本要求前进行的,ISPM第11条: 检疫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 -ISPM第20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植物卫生进口监管系统方针(2004年FAO); -ISPM第34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植物入境后检疫站的设计和运作(2010年FAO)。 -ISPM第36条: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种植植物综合措施(2012年FAO)。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时
拟公布日期:
通报传达日起80天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2月2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1
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8-12-04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Vitis spp.)插条的植物卫生要求及修改2006年第5.479号、2010年第1.423号及2012年第5.073号决议:
内容简述:
    制定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繁殖材料的植物卫生要求。
    本通报文件含规定概述如下:
1.1.货物必须随附一份由美国官方植物卫生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并包括指定的附加声明。
2. 每批装运货物将在入境点接受检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时, 将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
3. 全部材料必须经过入境后检疫。
4. 如原材料来自农畜局根据2004年第2.878号决议规定官方认可的一设施, 则必须满足所有植物卫生要求及决议规定的措施。
5. 种间杂种葡萄(Vitis spp.)要受本通报决议规定的附加声明要求的制约。
6. 进口商必须声明现代技术的转基因材料的基因特性符合农畜局法规。
7. 2006年第5.479号决议修改如下:
7.1 从执行部分的第一段删除"及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词语。
7.2 产出执行部分第1.2点小标题"无根葡萄藤(Vitis vinifera)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7.3 从执行部分第3条第二要点中删除"及葡萄(Vitis vinifera)必须无根和叶"词语。
8. 2012年第5.073号决议修改如下:
8.1 删除执行部分第一段种"及无根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插条"词语。
8.2 删除第1款第1.2点小标题"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 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 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无根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8.3 删除第3款第三要点 "如属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情况,必须无根和叶" 词语。
8.4 删除第8款中的"葡萄(Vitis)或"词语。
9. 修改2010年第1.423号决议,删除第1款第1.1点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参考物种。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1
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8-12-04如下信息:
    制定向美国进口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繁殖材料的植物卫生要求。
    本通报文件含规定概述如下:
1.1.货物必须随附一份由美国官方植物卫生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并包括指定的附加声明。
2. 每批装运货物将在入境点接受检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时, 将采取相应的植物卫生措施。
3. 全部材料必须经过入境后检疫。
4. 如原材料来自农畜局根据2004年第2.878号决议规定官方认可的一设施, 则必须满足所有植物卫生要求及决议规定的措施。
5. 种间杂种葡萄(Vitis spp.)要受本通报决议规定的附加声明要求的制约。
6. 进口商必须声明现代技术的转基因材料的基因特性符合农畜局法规。
7. 2006年第5.479号决议修改如下:
7.1 从执行部分的第一段删除"及无根葡萄藤(Vitis spp.)插条"词语。
7.2 产出执行部分第1.2点小标题"无根葡萄藤(Vitis vinifera)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7.3 从执行部分第3条第二要点中删除"及葡萄(Vitis vinifera)必须无根和叶"词语。
8. 2012年第5.073号决议修改如下:
8.1 删除执行部分第一段种"及无根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插条"词语。
8.2 删除第1款第1.2点小标题"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 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 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无根插条"及其所有小节。
8.3 删除第3款第三要点 "如属白背叶葡萄(Vitis candicans)、山平氏葡萄(Vitis champini)、灰背叶葡萄(Vitis cinerea)、河岸葡萄(Vitis ripari)、红绒毛葡萄(Vitis rufotomentosa)、沙地葡萄(Vitis rupestris)及圆叶葡萄[Vitis (=Muscadinia) rotundifolia]情况,必须无根和叶" 词语。
8.4 删除第8款中的"葡萄(Vitis)或"词语。
9. 修改2010年第1.423号决议,删除第1款第1.1点的葡萄(Vitis vinifera)参考物种。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通报原文:[{"filename":"CHL585.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81204/CHL58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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