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能源部(DOE)能效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OEERE)[992]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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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炉。使用液体燃料、粉状固体燃料或气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机械加煤机,包括其机械炉篦、机械出灰器及类似装置。环境保护,家庭、商业和工业供暖装置(
ICS:[{"uid":"97.100"},{"uid":"13.020"}] HS:[{"uid":"8416"}] |
5. |
通报标题:消费产品能源节约计划:家用炉节能标准页数:8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1975(EPCA),规定了各类消费品及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能源节约标准,包括家用炉。EPCA还要求美国能源部(DOE)定期确定是否更严格的修订标准技术上可行且经济上合理,能够节约大量能源。在本文件中,DOE提出修订非取暖用家用气炉和移动家用炉能源节约标准,部分执行能源部(DOE)2011年关于此类产品法规制定提案的法院指令重审。法规提案还宣布召开听证会接收关于标准提案和相关分析及结论的意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3月12日的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13119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0编第430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6/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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