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2. | 负责机构: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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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灯
ICS:[{"uid":"29.140"}] HS:[{"uid":"8539"}] |
5. |
通报标题:部颁法令No.975/2014(2页,阿拉伯语),执行埃及标准ES7823/2014“电灯能效要求”(24页,英语)页数:2/24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部颁法令要求电灯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标准ES 7823/2014,该标准规定了电灯(如钨丝灯、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LED灯)标签和产品补充信息及能效要求。 排除在标准范围以外(光通量低于30流明的电灯、电池供电的电灯、主要用途不是照明应用的电灯)。 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符合欧盟指令 (EU) No 1194/2012、(EU) No 874/2012。 |
7. | 目的和理由:能源节约和减少能耗 |
8. | 相关文件: 部颁法令No.975/2014 •欧盟指令(EU)No1194/2012,(EU)No874/2012 |
9. |
拟批准日期:
2014/12/18 拟生效日期: 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部颁法令要求电灯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标准ES 7823/2014,该标准规定了电灯(如钨丝灯、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LED灯)标签和产品补充信息及能效要求。
排除在标准范围以外(光通量低于30流明的电灯、电池供电的电灯、主要用途不是照明应用的电灯)。
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符合欧盟指令 (EU) No 1194/2012、(EU) No 87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