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及畜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隔离区动物卫生状况的评估和认可(文号:APHIS-2017-0105)。页数:5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拟制定标准,以便其按符合国际兽医局的国际标准对动物疫情隔离区的标准进行认可。根据该拟定法规,当一外国政府提出一隔离区认可请求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可根据我们进行区域化评估时所使用及类似的八项因素名单进行疫病风险评估, 并提供风险评估公告及评议。当其认可为非疫区的某一隔离区复发疫情而实施限制及/或禁止进口,且疫情一旦被控制而撤销这些制裁措施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要增加相关规定。当区域化无法进行时,这些拟定标准还作为保护国际贸易的工具(联邦纪事,84册, 64号,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2955-12959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2016年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册,第4.4章:实施隔离区划分。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6月3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r Lisa Rochette, Staff Officer, Regionalization Evaluation Services (区域化评估), Strategy and Policy(战略与政策), 920 Main Campus Drive, Suite 200, Raleigh, NC 27606; Tel: +(919) 855 7276; E-mail: lisa.t.rochette@aphis.usda.gov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APHIS-2017-0105-0001
|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拟制定标准,以便其按符合国际兽医局的国际标准对动物疫情隔离区的标准进行认可。根据该拟定法规,当一外国政府提出一隔离区认可请求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可根据我们进行区域化评估时所使用及类似的八项因素名单进行疫病风险评估, 并提供风险评估公告及评议。当其认可为非疫区的某一隔离区复发疫情而实施限制及/或禁止进口,且疫情一旦被控制而撤销这些制裁措施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要增加相关规定。当区域化无法进行时,这些拟定标准还作为保护国际贸易的工具(联邦纪事,84册, 64号,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2955-12959页。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r Lisa Rochette, Staff Officer, Regionalization Evaluation Services (区域化评估), Strategy and Policy(战略与政策), 920 Main Campus Drive, Suite 200, Raleigh, NC 27606; Tel: +(919) 855 7276; E-mail: lisa.t.rochette@aphis.usda.gov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APHIS-2017-010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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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拟制定标准,以便其按符合国际兽医局的国际标准对动物疫情隔离区的标准进行认可。根据该拟定法规,当一外国政府提出一隔离区认可请求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可根据我们进行区域化评估时所使用及类似的八项因素名单进行疫病风险评估, 并提供风险评估公告及评议。当其认可为非疫区的某一隔离区复发疫情而实施限制及/或禁止进口,且疫情一旦被控制而撤销这些制裁措施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要增加相关规定。当区域化无法进行时,这些拟定标准还作为保护国际贸易的工具(联邦纪事,84册, 64号,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2955-12959页。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及畜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隔离区动物卫生状况的评估和认可(文号:APHIS-2017-0105)。页数:5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拟制定标准,以便其按符合国际兽医局的国际标准对动物疫情隔离区的标准进行认可。根据该拟定法规,当一外国政府提出一隔离区认可请求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可根据我们进行区域化评估时所使用及类似的八项因素名单进行疫病风险评估, 并提供风险评估公告及评议。当其认可为非疫区的某一隔离区复发疫情而实施限制及/或禁止进口,且疫情一旦被控制而撤销这些制裁措施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要增加相关规定。当区域化无法进行时,这些拟定标准还作为保护国际贸易的工具(联邦纪事,84册, 64号,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2955-12959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2016年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册,第4.4章:实施隔离区划分。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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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6月3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r Lisa Rochette, Staff Officer, Regionalization Evaluation Services (区域化评估), Strategy and Policy(战略与政策), 920 Main Campus Drive, Suite 200, Raleigh, NC 27606; Tel: +(919) 855 7276; E-mail: lisa.t.rochette@aphi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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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APHIS-2017-010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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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9-04-05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隔离区动物卫生状况的评估和认可(文号:APHIS-2017-0105)。 |
内容简述: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拟制定标准,以便其按符合国际兽医局的国际标准对动物疫情隔离区的标准进行认可。根据该拟定法规,当一外国政府提出一隔离区认可请求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可根据我们进行区域化评估时所使用及类似的八项因素名单进行疫病风险评估, 并提供风险评估公告及评议。当其认可为非疫区的某一隔离区复发疫情而实施限制及/或禁止进口,且疫情一旦被控制而撤销这些制裁措施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要增加相关规定。当区域化无法进行时,这些拟定标准还作为保护国际贸易的工具(联邦纪事,84册, 64号,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2955-129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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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r Lisa Rochette, Staff Officer, Regionalization Evaluation Services (区域化评估), Strategy and Policy(战略与政策), 920 Main Campus Drive, Suite 200, Raleigh, NC 27606; Tel: +(919) 855 7276; E-mail: lisa.t.rochette@aphis.usda.gov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APHIS-2017-010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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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9-04-05如下信息: |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拟制定标准,以便其按符合国际兽医局的国际标准对动物疫情隔离区的标准进行认可。根据该拟定法规,当一外国政府提出一隔离区认可请求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可根据我们进行区域化评估时所使用及类似的八项因素名单进行疫病风险评估, 并提供风险评估公告及评议。当其认可为非疫区的某一隔离区复发疫情而实施限制及/或禁止进口,且疫情一旦被控制而撤销这些制裁措施时,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要增加相关规定。当区域化无法进行时,这些拟定标准还作为保护国际贸易的工具(联邦纪事,84册, 64号,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12955-12959页。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APHIS-2017-010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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