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 农畜局(SAG) |
3. | 覆盖的产品: 小型反刍动物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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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向智利出口屠宰类反刍动物的卫生要求及撤销1992年第1.446号决议:页数:2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以下是向智利出口屠宰用小型反刍动物卫生要求概要: 动物必须是OIE官方宣布的未经免疫的非牛瘟和口蹄疫国家或地区。国家或地区还必须宣布无通报文件第1.1点指定的其它疫病,且卫生状态必须通过智利认可。 如动物来自有羊搔痒症的国家,必须提供第1.2点指定的记录。 以下各点处理要求涉及: 原产地动物企业; 动物生长的地点; 检疫条件; 运输条件; 无影响动物物种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临床症状且装船前48小时内无体外寄生虫的证据; 动物在符合第1.9点所定条件官方卫生证书涵盖范围内; 某些疫病非疫区的入境附加条件。 最后,指出抵达目的国时采取的措施: 获得入境批准后,动物将通过密封运输方式直接运抵屠宰场。 如发现任何传染病,农畜局可下令退返或在适当情况下屠宰动物; 如农畜局认为必要时,动物在抵达屠宰场时接受诊断测试。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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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第8和14条。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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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时 拟公布日期: 通报传达日后约80天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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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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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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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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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向智利出口屠宰用小型反刍动物卫生要求概要: 动物必须是OIE官方宣布的未经免疫的非牛瘟和口蹄疫国家或地区。国家或地区还必须宣布无通报文件第1.1点指定的其它疫病,且卫生状态必须通过智利认可。 如动物来自有羊搔痒症的国家,必须提供第1.2点指定的记录。 以下各点处理要求涉及: 原产地动物企业; 动物生长的地点; 检疫条件; 运输条件; 无影响动物物种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临床症状且装船前48小时内无体外寄生虫的证据; 动物在符合第1.9点所定条件官方卫生证书涵盖范围内; 某些疫病非疫区的入境附加条件。 最后,指出抵达目的国时采取的措施: 获得入境批准后,动物将通过密封运输方式直接运抵屠宰场。 如发现任何传染病,农畜局可下令退返或在适当情况下屠宰动物; 如农畜局认为必要时,动物在抵达屠宰场时接受诊断测试。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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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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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向智利出口屠宰用小型反刍动物卫生要求概要: 动物必须是OIE官方宣布的未经免疫的非牛瘟和口蹄疫国家或地区。国家或地区还必须宣布无通报文件第1.1点指定的其它疫病,且卫生状态必须通过智利认可。 如动物来自有羊搔痒症的国家,必须提供第1.2点指定的记录。 以下各点处理要求涉及: 原产地动物企业; 动物生长的地点; 检疫条件; 运输条件; 无影响动物物种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临床症状且装船前48小时内无体外寄生虫的证据; 动物在符合第1.9点所定条件官方卫生证书涵盖范围内; 某些疫病非疫区的入境附加条件。 最后,指出抵达目的国时采取的措施: 获得入境批准后,动物将通过密封运输方式直接运抵屠宰场。 如发现任何传染病,农畜局可下令退返或在适当情况下屠宰动物; 如农畜局认为必要时,动物在抵达屠宰场时接受诊断测试。 |
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 农畜局(SAG) |
3. | 覆盖的产品: 小型反刍动物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向智利出口屠宰类反刍动物的卫生要求及撤销1992年第1.446号决议:页数:2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以下是向智利出口屠宰用小型反刍动物卫生要求概要: 动物必须是OIE官方宣布的未经免疫的非牛瘟和口蹄疫国家或地区。国家或地区还必须宣布无通报文件第1.1点指定的其它疫病,且卫生状态必须通过智利认可。 如动物来自有羊搔痒症的国家,必须提供第1.2点指定的记录。 以下各点处理要求涉及: 原产地动物企业; 动物生长的地点; 检疫条件; 运输条件; 无影响动物物种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临床症状且装船前48小时内无体外寄生虫的证据; 动物在符合第1.9点所定条件官方卫生证书涵盖范围内; 某些疫病非疫区的入境附加条件。 最后,指出抵达目的国时采取的措施: 获得入境批准后,动物将通过密封运输方式直接运抵屠宰场。 如发现任何传染病,农畜局可下令退返或在适当情况下屠宰动物; 如农畜局认为必要时,动物在抵达屠宰场时接受诊断测试。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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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第8和14条。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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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时 拟公布日期: 通报传达日后约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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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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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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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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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9-06-2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向智利出口屠宰类反刍动物的卫生要求及撤销1992年第1.446号决议: |
内容简述:
以下是向智利出口屠宰用小型反刍动物卫生要求概要:
动物必须是OIE官方宣布的未经免疫的非牛瘟和口蹄疫国家或地区。国家或地区还必须宣布无通报文件第1.1点指定的其它疫病,且卫生状态必须通过智利认可。 如动物来自有羊搔痒症的国家,必须提供第1.2点指定的记录。 以下各点处理要求涉及: 原产地动物企业; 动物生长的地点; 检疫条件; 运输条件; 无影响动物物种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临床症状且装船前48小时内无体外寄生虫的证据; 动物在符合第1.9点所定条件官方卫生证书涵盖范围内; 某些疫病非疫区的入境附加条件。 最后,指出抵达目的国时采取的措施: 获得入境批准后,动物将通过密封运输方式直接运抵屠宰场。 如发现任何传染病,农畜局可下令退返或在适当情况下屠宰动物; 如农畜局认为必要时,动物在抵达屠宰场时接受诊断测试。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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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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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9-06-20如下信息: |
以下是向智利出口屠宰用小型反刍动物卫生要求概要: 动物必须是OIE官方宣布的未经免疫的非牛瘟和口蹄疫国家或地区。国家或地区还必须宣布无通报文件第1.1点指定的其它疫病,且卫生状态必须通过智利认可。 如动物来自有羊搔痒症的国家,必须提供第1.2点指定的记录。 以下各点处理要求涉及: 原产地动物企业; 动物生长的地点; 检疫条件; 运输条件; 无影响动物物种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临床症状且装船前48小时内无体外寄生虫的证据; 动物在符合第1.9点所定条件官方卫生证书涵盖范围内; 某些疫病非疫区的入境附加条件。 最后,指出抵达目的国时采取的措施: 获得入境批准后,动物将通过密封运输方式直接运抵屠宰场。 如发现任何传染病,农畜局可下令退返或在适当情况下屠宰动物; 如农畜局认为必要时,动物在抵达屠宰场时接受诊断测试。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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