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坦桑尼亚 |
2. | 负责机构:坦桑尼亚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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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包装材料和配件(ICS 55.040)。
ICS:[{"uid":"55.040"}] HS:[{"uid":"3923.3000"}] |
5. |
通报标题:DEAS 987-1:2019玻璃容器-规范-第1部分:碳酸饮料和非碳酸饮料瓶页数: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东非标准草案规定了用于碳酸饮料和非碳酸饮料包装的玻璃瓶要求及取样和试验方法。本标准不包括制药行业使用的玻璃容器。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ASTM C224 - 78,玻璃容器取样标准规范 •ISO 2859-1,按属性检验的抽样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年2月 拟生效日期: 工业、贸易和投资部长宣布为强制标准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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