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南非 |
2. | 负责机构:贸工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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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灯具;包括探照灯和聚光灯及其零件在内的电灯和照明配件,其它未列名产品;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装有固定光源,及其它未列名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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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VC 8055电气和电子设备强制规范页数:8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VC 8055电气和电子设备强制规范。本规范包括下列类型额定电压500V交流或直流、普通家庭个人使用及轻工业和一般办公用电源供电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安全和节能要求。此类设备通常通过普通零售分销渠道销售。规范包括以下类型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可以组合电机或加热元件的家庭及类似用途电器,包括商店、轻工行业和农场普通个人使用的电器;-音频、视频及相关信号接收、产生、记录或再现使用的电子设备,及专门与这些设备一起组合使用的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业务和相关设备;-与电子光源一起使用的灯具;-手持式电动或磁驱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或磁驱动工具;-作为测试和测量设备、控制设备、教学设备和实验室设备使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组合计算设备,工业过程控制设备除外。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VC 8055电气和电子设备强制规范-SANS 60598-1灯具-一般要求和测试 |
9. |
拟批准日期:
收到意见之后宣布 拟生效日期: 收到意见之后宣布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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