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捷克计量院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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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气体流量计算器;用于测量或检查液体或气体的流量、液位、压力或其他变量的仪器和设备(如流量计、液位计、压力计、热量表),不包括税目为90.14、90.15、90.28或90.32的仪器和设备( HS 9026 );计量和测量。物理现象(词汇)(ICS 01.040.17),测量仪器(ICS 17.040.30)。
ICS:[{"uid":"17.040.30"},{"uid":"01.040.17"}] HS:[{"uid":"9026"}] |
5. |
通报标题:一般性措施草案No. 0111-OOP-C083-18,规定了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以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型式核准和检验测试方法:“气体流量计算器”页数:17/18 使用语言:捷克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修订的计量法案 No 505/1990气体流量计算器可以作为法定控制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上市并投入使用。根据该法案,法定控制测量仪器是包含在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类型清单中的仪器(实施法令No 345/2002),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用于在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实施制裁、收费、关税和税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等与保护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或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它公共利益相关的测量。这意味着它们的用途类似于根据指令2014/31/EU和2014/32/EU定义法定控制产品—测量仪器和非自动称重仪器。该立法的要求不适用于计量法案No.505/1990定义的未在捷克共和国市场出售的上述测量仪器。 通报立法的目的是为上述类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制定计量与技术要求。 该立法还规定了上述类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型式核准和验证测试。 |
7. | 目的和理由:在捷克共和国,气体流量计算器是须经强制型式核准和检验的法定控制测量仪器。 |
8. | 相关文件: 基本参考文件:修订的计量法案No.505/1990; 法案No. 500/2004第171条,修订的行政程序规范。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02/ 拟生效日期: 2020/0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0/01/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根据修订的计量法案 No 505/1990气体流量计算器可以作为法定控制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上市并投入使用。根据该法案,法定控制测量仪器是包含在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类型清单中的仪器(实施法令No 345/2002),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用于在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实施制裁、收费、关税和税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等与保护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或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它公共利益相关的测量。这意味着它们的用途类似于根据指令2014/31/EU和2014/32/EU定义法定控制产品—测量仪器和非自动称重仪器。该立法的要求不适用于计量法案No.505/1990定义的未在捷克共和国市场出售的上述测量仪器。 通报立法的目的是为上述类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制定计量与技术要求。 该立法还规定了上述类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型式核准和验证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