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坦桑尼亚 |
2. | 负责机构:坦桑尼亚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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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生物学、 植物学、动物学(ICS 07.080)
ICS:[{"uid":"07.080"}] HS:[{"uid":"9807"},{"uid":"9808"}] |
5. |
通报标题:AFDC 11(6528)第3页 生物技术-转基因生物和衍生产品-处理、运输和使用要求。页数:1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坦桑尼亚标准规定了安全处理、转移和使用转基因生物(GMO)及其衍生产品的要求。 它适用于旨在用于封闭和密闭用途、引入环境、投放市场、进口、过境和出口、直接用作食品、饲料或加工的转基因生物及衍生产品。 本坦桑尼亚标准不适用于转基因生物和药物衍生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TZS 2070,对源自现代生物技术的食品的风险分析原则-实施规程 TZS 2071,生物技术-对重组DNA植物而产生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评估的指南-实施规程 TZS 2072,生物技术-对使用重组DNA微生物生产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评估的指南-实施规程 TZS 2073,生物技术-对重组DNA动物生产出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评估的指南-实施规程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7 拟生效日期: 工业、贸易和投资部长宣布为强制标准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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