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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VNM/104/Add.1
2021-01-0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国家木材粘合剂质量技术法规。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以下  2021 年 01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据 越南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

标题: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

补遗的理由:

[  ]

已更改的评议期-日期:

[  ]

已批准的通报措施-日期:

[  ]

已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网站获得:

[  ]

已撤销的通报措施-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的相关符号:

[X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更改

新的评议截止日期(如果适用):

[  ]

公布的解释性指南文本:

[  ]

其他:

描述:修订和补充农业和农村发展部20181227日通知No.40/2018/TT-BNNPTNT颁布的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

部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No. 2 Ngoc Ha street, Ba Dinh District, Hanoi, Vietnam

电话: (+84-24) 37349845

传真: (+84-24) 38438793

网站: http://tongcuclamnghiep.gov.vn/

电子信箱: congttdt@gmail.com.

摘要

1.修订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第1.1条中关于监管范围的规定如下:

-本法规规定了越南国内生产、进口和在越南市场流通的含有甲醛成分的木材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限值。

-本法规不适用于木材胶粘剂产品和以测试样品形式进口的商品;样品;展览商品;暂时进口再出口的货物,过境商品。

2. 本法规第3.1.1条中关于合格声明方法的规定修订如下:

根据依法注册或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木材胶粘剂产品和含有甲醛成分的商品必须声明符合本技术法规草案第2部分表2.1中规定的游离甲醛含量限值。法规合格声明的检测应根据201671日法令No.107/2016/ND-CP关于规范合格评定服务业务条件的规定,在已获得测试活动注册证书的测试机构进行。

3.在技术法规第4.1条中补充了国家管理机构对木材胶粘剂产品的质量和合格声明进行管理的责任规定,内容如下:

-越南林业局负责检查和考虑对含有含甲醛木材粘合剂产品和商品的质量进行免检。

-各省和直辖市的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接收合格声明文件,并将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拟批准日期:20214

拟生效日期:202110

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__________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国家木材粘合剂质量技术法规。
以下  2021 年 01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据 越南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

标题: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

补遗的理由:

[  ]

已更改的评议期-日期:

[  ]

已批准的通报措施-日期:

[  ]

已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网站获得:

[  ]

已撤销的通报措施-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的相关符号:

[X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更改

新的评议截止日期(如果适用):

[  ]

公布的解释性指南文本:

[  ]

其他:

描述:修订和补充农业和农村发展部20181227日通知No.40/2018/TT-BNNPTNT颁布的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

部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No. 2 Ngoc Ha street, Ba Dinh District, Hanoi, Vietnam

电话: (+84-24) 37349845

传真: (+84-24) 38438793

网站: http://tongcuclamnghiep.gov.vn/

电子信箱: congttdt@gmail.com.

摘要

1.修订国家木材胶粘剂技术法规第1.1条中关于监管范围的规定如下:

-本法规规定了越南国内生产、进口和在越南市场流通的含有甲醛成分的木材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限值。

-本法规不适用于木材胶粘剂产品和以测试样品形式进口的商品;样品;展览商品;暂时进口再出口的货物,过境商品。

2. 本法规第3.1.1条中关于合格声明方法的规定修订如下:

根据依法注册或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木材胶粘剂产品和含有甲醛成分的商品必须声明符合本技术法规草案第2部分表2.1中规定的游离甲醛含量限值。法规合格声明的检测应根据201671日法令No.107/2016/ND-CP关于规范合格评定服务业务条件的规定,在已获得测试活动注册证书的测试机构进行。

3.在技术法规第4.1条中补充了国家管理机构对木材胶粘剂产品的质量和合格声明进行管理的责任规定,内容如下:

-越南林业局负责检查和考虑对含有含甲醛木材粘合剂产品和商品的质量进行免检。

-各省和直辖市的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接收合格声明文件,并将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拟批准日期:20214

拟生效日期:202110

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__________



通报原文:[{"filename":"VNM104Add.1.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10105/VNM104Add.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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