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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DN/131
2021-02-1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2. 负责机构: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认证机构(BPJPH)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食品和饮料; 传统药物和健康补充剂;医药产品;化妆品;化学产品;基因工程产品;服装、头饰和配件;家用电器;穆斯林礼拜设备;文具和办公设备;风险等级为A、B和C的医疗器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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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政府法规草案



页数:110    使用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a. 本法规草案由16章组成,对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进行了规 范。 b. 法规草案中的某些规定如下: 1.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由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认证机构(BPJPH)组织和监督; 2.清真产品加工与非清真产品加工的地点、场所和工具应分开。这种分离应包括:屠宰地点、屠宰场所和工具、加工场所和工具、储存场所和工具、包装过程和工具、配送场所和工具、销售场所和工具、展示场所和工具; 3.清真机构检查(LPH)的设立、认证、活动范围和撤销审批程序,以及清真审核员的任免; 4.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5.清真监督员的确定程序及其职责和义务; 6.BPJPH提交清真证书的申请、延期和规定的程序; 7.清真标签和非清真信息; 8.BPJPH与负责工业、商业、卫生、农业、合作社和中小型企业等领域政府事务的部委和执行药物和食品控制、标准化和合格评估、认证的国内、国外非部级政府机构或非结构性机构以及清真检查机构和印尼乌拉玛( Ulama)理事会之间的合作; 9.产品认证和进口产品的清真证书注册; 10.在印尼流通和交易的产品执行强制清真证书后,必须强制进行清真认证的产品类型和清真认证阶段。
7. 目的和理由:确保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信息足以保证穆斯林消费者的清真完整性。作为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政府有责任为公民提供一个可靠的系统,以满足他们对清真产品保证的需求;消费者信息、标签。
8. 相关文件: •法案 No. 33 /2014清真产品保证法 •法案No.11/2020创造就业法案。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政府法规草案
 a. 本法规草案由16章组成,对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进行了规 范。 b. 法规草案中的某些规定如下: 1.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由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认证机构(BPJPH)组织和监督; 2.清真产品加工与非清真产品加工的地点、场所和工具应分开。这种分离应包括:屠宰地点、屠宰场所和工具、加工场所和工具、储存场所和工具、包装过程和工具、配送场所和工具、销售场所和工具、展示场所和工具; 3.清真机构检查(LPH)的设立、认证、活动范围和撤销审批程序,以及清真审核员的任免; 4.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5.清真监督员的确定程序及其职责和义务; 6.BPJPH提交清真证书的申请、延期和规定的程序; 7.清真标签和非清真信息; 8.BPJPH与负责工业、商业、卫生、农业、合作社和中小型企业等领域政府事务的部委和执行药物和食品控制、标准化和合格评估、认证的国内、国外非部级政府机构或非结构性机构以及清真检查机构和印尼乌拉玛( Ulama)理事会之间的合作; 9.产品认证和进口产品的清真证书注册; 10.在印尼流通和交易的产品执行强制清真证书后,必须强制进行清真认证的产品类型和清真认证阶段。

通报原文:[{"filename":"IDN131.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10212/IDN1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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