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2. | 负责机构: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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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服装、成衣和家用纺织品及其生产用纺织品,除染色纱和彩色纱、地毯和地板覆盖物以外
ICS:[{"uid":"59."},{"uid":"61."}] HS:[{"uid":"60"},{"uid":"61"},{"uid":"62"},{"uid":"63"}] |
5. |
通报标题:部颁法令No. 626/2011页数:2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令规定此类进口产品应附带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批准的认可机构或外贸部主管部长批准的埃及或外国官方机构颁发的检验和审核证明。证明应针对每批次项目(数量-价值-生产国-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及其许可商标-进口商名称-证明符合埃及标准的测试结果) 。埃及进出口管制局执行进口产品抽查。 |
7. | 目的和理由:检验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11/17 拟生效日期: 2012/06/1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公布之日(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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