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 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页数:64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拟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0种农药,包括草铵膦(铵)】。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21年6月30日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预先公告的第2021-290号通告(提供韩语)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7月20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文件可从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上获取。同样可从下列获取: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拟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0种农药,包括草铵膦(铵)】。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文件可从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上获取。同样可从下列获取: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拟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0种农药,包括草铵膦(铵)】。 |
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 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页数:64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拟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0种农药,包括草铵膦(铵)】。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21年6月30日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预先公告的第2021-290号通告(提供韩语)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7月20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文件可从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上获取。同样可从下列获取: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07-02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拟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 |
内容简述:
拟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0种农药,包括草铵膦(铵)】。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文件可从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上获取。同样可从下列获取: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07-02如下信息: |
拟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0种农药,包括草铵膦(铵)】。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文件可从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上获取。同样可从下列获取: 国际合作办公室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兴道区松乡明二路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号码: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