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发展署(JAKIM)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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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肉、禽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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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马来西亚清真肉、禽生产规程草案页数:3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马来西亚清真肉、禽生产规程对屠宰场/屠宰车间规定了屠宰、致昏方式、加工工艺及清真肉禽制品存储和运输操作指南。规程与马来西亚标准MS 1500:2009清真食品-生产、制备、处理和存储-通用指南(第2次修订)一起使用。制定该规程以便提供明确的清真肉禽制品生产指南。规程适用于所有清真肉禽制品生产企业,包括向马来西亚出口的企业。规程作为标准MS 1500:2009的补充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肉禽制品符合马来西亚清真要求,无虚假清真食品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1/02 拟生效日期: 2011/08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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