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段4号,邮编:100 电话:(886-2) 2396-3360 传真:(886-2) 2397-0715 电子邮箱:mu.tsai@bsmi.gov.tw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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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气机械和设备及其零件;声音记录器和录音器,电视图像和声音记录器和录音器以及此类物品的零件和附件(HS 85)
ICS:[{"uid":"43"},{"uid":"43.040.1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计量仪器检验法规修订提案页数:9,9 使用语言:英语,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应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EVSE)的日益普及以及确保电动汽车充电交易的准确性,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提议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作为法定计量仪器进行检验。计划起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技术法规并在草案发布后征集评论。另外,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还计划修订第12条:(1)对于第3条第1段第2子段列示的称重仪器,允许通过抽样检验替代逐台检验;(2)为相关技术法规中的抽样检验程序制定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度量衡法》;《度量衡法实施细则》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3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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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EVSE)的日益普及以及确保电动汽车充电交易的准确性,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提议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作为法定计量仪器进行检验。计划起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技术法规并在草案发布后征集评论。另外,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还计划修订第12条:(1)对于第3条第1段第2子段列示的称重仪器,允许通过抽样检验替代逐台检验;(2)为相关技术法规中的抽样检验程序制定提供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