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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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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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部颁法令 No. 100 /2019 强制执行埃及标准ES 2613-2“食品保质期-第2部分:保质期”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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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2 月 14 日 的信息根据 埃及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埃及标准ES 2613-2“食品保质期 第2部分:保质期”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X】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8月24日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涵盖的产品:(ICS 67.040)一般食品 本补遗涉及第522/2021号部级法令通报(2页,阿拉伯语),该通报规定生产商和进口商可在六个月过渡期内符合有关“食品保质期 第2部分:保质期”的埃及标准ES 2613-2。 第100/2019号部级法令(2页,阿拉伯语,2019年5月10日通过G/TBT/N/EGY/212号文件通报)、第653/2020号部级法令(2页,阿拉伯语,2021年3月15日通过G/TBT/N/EGY/212/Add.2号文件通报)以及第222/2021号部级法令(1页,阿拉伯语,2021年8月31日通过G/TBT/N/EGY/212/Add.3号文件通报)涉及该标准的以往版本和修订。 需注意,已根据《国学》及其最新版本制定本标准。 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将埃及标准修正案告知生产商和进口商。 拟定通过日期:2021年8月24日 拟定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指定机构或部门负责处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的评论和文本: 埃及标准化和质量组织国家咨询点,地址:埃及开罗艾美利亚区塔里布·艾尔-莫德莱宾大街16号。 电子邮箱:eos@idsc.net.eg/eos.tbt@eos.org.eg 网址:http://www.eos.org.eg 电话:+ (202) 22845528 传真:+ (202) 22845504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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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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