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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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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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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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空气净化设备法定检查要求修订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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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3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据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空气净化设备法定检查要求修订案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X】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11月16日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X】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8157&log=detailLog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646291407024.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191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final_measure/22_1914_00_x.pdf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兹通报于2021年11月16日颁布《空气净化设备法定检查要求修订案》(依据2021年8月6日的G/TBT/N/TPKM/463号通报),该修订案于2023年1月1日开始生效。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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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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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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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兹通报于2021年11月16日颁布《空气净化设备法定检查要求修订案》(依据2021年8月6日的G/TBT/N/TPKM/463号通报),该修订案于2023年1月1日开始生效。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