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饮料:瓶装水,拟定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4-21 如下信息: 饮料:瓶装水,最终法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下称FDA或我方)拟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规定加氟瓶装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0.7毫克每升(mg/L)。依据可用资料,该限值既能预防龋齿又能避免氟牙症风险。该最终法规修订了国内包装加氟瓶装水和进口加氟瓶装水的现行氟化物允许限量(0.8-1.7mg/L)。我方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将瓶装水氟化物添加质量标准同2015年美国公共卫生署(PHS)的社区水系统龋齿预防加氟建议相统一。该措施并不影响生产商未添加氟化物瓶装水的氟化物允许限值(此类瓶装水可能含有其他来源提供的氟化物)。 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合规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USA/22_2974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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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欲访问案卷以查阅背景文件或收到的评论,请登录https://www.regulations.gov,然后将本文件标题中括号内的案卷号插入“搜索”框中,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和/或向案卷管理人员咨询(地址:马里兰州罗克维尔市Fishers巷5630号1061室,邮编:20852,电话:+(240) 402 7500)。 欲知更多信息,请联系: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HFS–820)David Whitman,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3754,电子邮箱:David.Whitman@fda.hhs.gov,或者 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和政策办公室(HFS-024)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Deirdre Jurand,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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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参见《联邦公报》第87卷第76号第23434页,或登录以下网址查看: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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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4-21 如下信息: 饮料:瓶装水,最终法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下称FDA或我方)拟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规定加氟瓶装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0.7毫克每升(mg/L)。依据可用资料,该限值既能预防龋齿又能避免氟牙症风险。该最终法规修订了国内包装加氟瓶装水和进口加氟瓶装水的现行氟化物允许限量(0.8-1.7mg/L)。我方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将瓶装水氟化物添加质量标准同2015年美国公共卫生署(PHS)的社区水系统龋齿预防加氟建议相统一。该措施并不影响生产商未添加氟化物瓶装水的氟化物允许限值(此类瓶装水可能含有其他来源提供的氟化物)。 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合规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USA/22_2974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欲访问案卷以查阅背景文件或收到的评论,请登录https://www.regulations.gov,然后将本文件标题中括号内的案卷号插入“搜索”框中,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和/或向案卷管理人员咨询(地址:马里兰州罗克维尔市Fishers巷5630号1061室,邮编:20852,电话:+(240) 402 7500)。 欲知更多信息,请联系: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HFS–820)David Whitman,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3754,电子邮箱:David.Whitman@fda.hhs.gov,或者 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和政策办公室(HFS-024)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Deirdre Jurand,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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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参见《联邦公报》第87卷第76号第23434页,或登录以下网址查看: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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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4-21 如下信息: 饮料:瓶装水,最终法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下称FDA或我方)拟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规定加氟瓶装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0.7毫克每升(mg/L)。依据可用资料,该限值既能预防龋齿又能避免氟牙症风险。该最终法规修订了国内包装加氟瓶装水和进口加氟瓶装水的现行氟化物允许限量(0.8-1.7mg/L)。我方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将瓶装水氟化物添加质量标准同2015年美国公共卫生署(PHS)的社区水系统龋齿预防加氟建议相统一。该措施并不影响生产商未添加氟化物瓶装水的氟化物允许限值(此类瓶装水可能含有其他来源提供的氟化物)。 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合规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USA/22_2974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饮料:瓶装水,拟定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4-21 如下信息: 饮料:瓶装水,最终法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下称FDA或我方)拟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规定加氟瓶装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0.7毫克每升(mg/L)。依据可用资料,该限值既能预防龋齿又能避免氟牙症风险。该最终法规修订了国内包装加氟瓶装水和进口加氟瓶装水的现行氟化物允许限量(0.8-1.7mg/L)。我方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将瓶装水氟化物添加质量标准同2015年美国公共卫生署(PHS)的社区水系统龋齿预防加氟建议相统一。该措施并不影响生产商未添加氟化物瓶装水的氟化物允许限值(此类瓶装水可能含有其他来源提供的氟化物)。 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合规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USA/22_2974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欲访问案卷以查阅背景文件或收到的评论,请登录https://www.regulations.gov,然后将本文件标题中括号内的案卷号插入“搜索”框中,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和/或向案卷管理人员咨询(地址:马里兰州罗克维尔市Fishers巷5630号1061室,邮编:20852,电话:+(240) 402 7500)。 欲知更多信息,请联系: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HFS–820)David Whitman,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3754,电子邮箱:David.Whitman@fda.hhs.gov,或者 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和政策办公室(HFS-024)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Deirdre Jurand,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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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参见《联邦公报》第87卷第76号第23434页,或登录以下网址查看: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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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4-25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饮料:瓶装水,拟定法规;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4-21 如下信息:
饮料:瓶装水,最终法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下称FDA或我方)拟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规定加氟瓶装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0.7毫克每升(mg/L)。依据可用资料,该限值既能预防龋齿又能避免氟牙症风险。该最终法规修订了国内包装加氟瓶装水和进口加氟瓶装水的现行氟化物允许限量(0.8-1.7mg/L)。我方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将瓶装水氟化物添加质量标准同2015年美国公共卫生署(PHS)的社区水系统龋齿预防加氟建议相统一。该措施并不影响生产商未添加氟化物瓶装水的氟化物允许限值(此类瓶装水可能含有其他来源提供的氟化物)。 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合规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USA/22_2974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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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访问案卷以查阅背景文件或收到的评论,请登录https://www.regulations.gov,然后将本文件标题中括号内的案卷号插入“搜索”框中,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和/或向案卷管理人员咨询(地址:马里兰州罗克维尔市Fishers巷5630号1061室,邮编:20852,电话:+(240) 402 7500)。 欲知更多信息,请联系: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HFS–820)David Whitman,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3754,电子邮箱:David.Whitman@fda.hhs.gov,或者 马里兰州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校园大道500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和政策办公室(HFS-024)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Deirdre Jurand,邮编:20740,电话:+(240) 402 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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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参见《联邦公报》第87卷第76号第23434页,或登录以下网址查看: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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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4-25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4-21 如下信息: 饮料:瓶装水,最终法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下称FDA或我方)拟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规定加氟瓶装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0.7毫克每升(mg/L)。依据可用资料,该限值既能预防龋齿又能避免氟牙症风险。该最终法规修订了国内包装加氟瓶装水和进口加氟瓶装水的现行氟化物允许限量(0.8-1.7mg/L)。我方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将瓶装水氟化物添加质量标准同2015年美国公共卫生署(PHS)的社区水系统龋齿预防加氟建议相统一。该措施并不影响生产商未添加氟化物瓶装水的氟化物允许限值(此类瓶装水可能含有其他来源提供的氟化物)。 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合规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USA/22_2974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参见《联邦公报》第87卷第76号第23434页,或登录以下网址查看: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2-04-20/pdf/2022-08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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