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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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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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浓度限量法规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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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10 月 07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浓度限量法规 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浓度限量法规在文件G/TBT/N/CAN/236(2008年5月7日)中通报的法规提案于2009年9月9日作为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浓度限量法规被批准。 法规的目的是通过对53种油漆、着色剂、清漆、底漆及其它建筑涂料规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限量保护环境和加拿大公民的健康。 法规于2009年9月9日生效。禁止生产和进口自法规批准后1年起5年后生效。对每种涂料,有一个2年的销售期,在此期间可以销售法规生效前生产和进口、超过VOC限量的涂料。销售期旨在为该行业提供时间以销售法规生效前生产或进口的涂料。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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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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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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