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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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含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灯具、电池、牙科汞合金、恒温器、开关和继电器、温度计、其他测量仪器、轮胎平衡机(ICS分类号:11.060、17.020、17.200、29.120、29.140、29.220、43.040)
ICS:[{"uid":"43.040"},{"uid":"29.140"},{"uid":"17.200"},{"uid":"11.060"},{"uid":"17.020"},{"uid":"29.120"},{"uid":"29.220"}] HS:[] |
5. |
通报标题:《含汞产品法规》修订用拟议法规页数:49页;49页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含汞产品法规》修订用拟议法规(拟议修正案)将对《含汞产品法规》(以下简称“该法规”)进行修订,使之符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要求。该法规于2015年生效,其中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含汞产品,但对没有可行替代品的基本产品(例如灯具、某些健康、安全和研究应用以及牙科汞合金)实行若干豁免。拟议修正案将:降低三种不受一般汞禁令限制型灯具产品的允许汞含量限值,包括普通照明用直管形荧光灯、冷阴极荧光灯及外部电极荧光灯;新增某些含汞产品和过渡期后替换灯具的禁止日期;取消加拿大不再使用的产品以及豁免期已过产品的其他豁免。建议对该法规进行其他修订,明确监管文本中的若干条款,例如标签、检测、报告及记录保存相关条款。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2022年12月24日《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第6175-6223页:https://gazette.gc.ca/rp-pr/p1/2022/2022-12-24/pdf/g1-15652.pdf(含英语版和法语版)。《含汞产品法规》: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2014-254/FullText.html。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第93(1)款: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C-15.31/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公布于《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后1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拟议修正案将自登记之日起3个月后生效。但拟议修正案会规定一个为期三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行业可根据新要求进行调整。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2023年3月9日公布于《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之日起75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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