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根廷 |
2.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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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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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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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2002年6月20日批准并合并入阿根廷立法中的有关预包装产品标识的 MERCOSUR技术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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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03 月 30 日 的信息根据 阿根廷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预包装产品标签 据此通报,制定国家反酗酒法24.788的法令No.149/2009第5条确认已分别在文件G/TBT/N/ARG/64和G/TBT/N/ARG/65中通报的前竞争、违规和消费者保护部决议Nos. 43/2002 和 44/2002,内容如下: “第5条-酒精含量和警告‘适度饮酒’及‘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应以足够清晰、显著的字体显示在国内销售的酒精饮料原始包装上,按照前竞争、违规和消费者保护部决议Nos. 43/02 和 44/02。产品的标称容量应考虑文字及数字字号与包装前表面大小之间的比例,按照作为本条一部分的附录表1的规定。本条规定的法规执法机关各自权限应为:卫生部大于国家药品、食品及医疗技术管理局所属国家食品协会,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大于国家葡萄栽植酿造研究所。” 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http://www.puntofocal.gov.ar/doc/arg2002/65a1_t.pdf 网站:http://www.puntofocal.gov.ar/ 电子信箱:focalotc@mecon.gov.ar 传真:(+54) 11 4349-4072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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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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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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