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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1200
2023-05-0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厚生劳动省(MHLW)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添加剂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


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1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JPN/23_09386_00_e.pdf
6. 内容简述: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食品卫生法》(英文版)。修正案一经通过,将在日本政府官方公报(Kampo)上公布(日文版)。
10. 拟批准日期: 评议期截止日之后尽快。
拟公布日期: 评议期截止日之后尽快。
11. 拟生效日期:
原则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7月2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外务省 经济事务局 国际贸易司 标准信息服务处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5-03如下信息: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外务省 经济事务局 国际贸易司 标准信息服务处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1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厚生劳动省(MHLW)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添加剂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


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JPN/23_09386_00_e.pdf
6. 内容简述: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食品卫生法》(英文版)。修正案一经通过,将在日本政府官方公报(Kampo)上公布(日文版)。
11. 拟批准日期: 评议期截止日之后尽快。
拟公布日期:
评议期截止日之后尽快。
12. 拟生效日期:
原则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7月2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外务省 经济事务局 国际贸易司 标准信息服务处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5-03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
内容简述: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外务省 经济事务局 国际贸易司 标准信息服务处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5-03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外务省 经济事务局 国际贸易司 标准信息服务处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通报标题: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


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1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JPN/23_09386_00_e.pdf
3. 相关方:厚生劳动省(MHLW)
4. 覆盖的产品: 食品添加剂
5.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原则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6. 内容简述:

制定部分非合成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修订检测方法等现行标准和规范。

7.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外务省 经济事务局 国际贸易司 标准信息服务处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通报原文:[{"filename":"JPN1200.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30503/JPN12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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