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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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运输废气排放(ICS分类号:13.040.50);乘用车。大篷车和轻型拖车(ICS分类号:43.100)
ICS:[{"uid":"43.100"},{"uid":"13.040.5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关于轻型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的部级法规草案: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10级(TIS 3017-2563);页数:22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部级法规草案要求发动机车辆符合轻型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标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10级(TIS 3017-2563)。 本标准应适用于基准质量不超过2610kg的M1、M2、N1和N2类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耐用性安全要求。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且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的M1、M2、N1和N2类汽车。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M1、M2、N1和N2类专用汽车,无论其基准质量如何。 本标准应适用于轻型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不包括配备强制点火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执行最新等级。 本标准的轻汽油/汽油包括符合能源业务部通知的Gasohol E10标准。 本标准的汽油醇包括含有85%乙醇和轻质汽油混合物的燃料。 * M1、M2、N1和N2类汽车的定义见TIS 2390-2563。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1.联合国第83号法规第5版:关于根据发动机燃料要求批准车辆污染物排放的统一规定 2. ECE/TRANS/WP.29/2019/43 3. ECE/TRANS/WP.29/GRPE/79 4. TIS 2390-2563:机动车辆和拖车的分类和定义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世贸组织TBT咨询点和通报机构
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
电话:(662) 430 6831,分机:2130
传真: (662) 354 3041
电子邮箱: thaitbt@tisi.mail.go.th
网址: https://www.tisi.go.t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THA/23_10152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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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法规草案要求发动机车辆符合轻型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标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10级(TIS 3017-2563)。
本标准应适用于基准质量不超过2610kg的M1、M2、N1和N2类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耐用性安全要求。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且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的M1、M2、N1和N2类汽车。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M1、M2、N1和N2类专用汽车,无论其基准质量如何。
本标准应适用于轻型强制点火发动机车辆,不包括配备强制点火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执行最新等级。
本标准的轻汽油/汽油包括符合能源业务部通知的Gasohol E10标准。
本标准的汽油醇包括含有85%乙醇和轻质汽油混合物的燃料。
* M1、M2、N1和N2类汽车的定义见TIS 23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