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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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能源:照明效率:危险废物,加利福尼亚州议会法案(AB) 1109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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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8 年 09 月 18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标题:器具效率法规修正提案,加利福尼亚州法规法典第20编第1601-1608项 机构: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 作用:拟议的行动公告 摘要: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能源委员会)提议修订加利福尼亚州器具效率法规,执行议案汇编1109(Huffman,第534章,2007年的法令)(AB 1109)中规定的指令,不迟于2008年12月31日规定通用照明设备的新能效标准。在本法规制定中,能效委员会的目的是批准加速在《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 2007,已编入法典42 U.S.C.,从第6291项开始)中确定的联邦等级I和等级II照明设备能效标准的生效期,并且批准可移式照明灯具的能效标准,这将增加该灯具的能效。关于联邦等级I通用白炽手提灯的标准,拟议的标准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涉及预期的等级II高等级通用手提灯的标准,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可移式灯具拟议的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生效。在并行和单独的法规制定中(议事日程08AAER1B),能源委员会打算批准高光度放电卤化金属灯的照明设备能效标准作为AB1109指令的部分,不迟于2008年12月31日规定关于通用照明设备的新能效标准。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8年10月21日 欲知补充的信息联系: 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Harinder Singh 1516 Ninth Street, Mail Station 25 Sacramento, CA 95814-5512 USA 电话:916-654-4091 传真;916-654-4304 电子信箱:hsingh@energy.state.ca.us USA/308/Add.1的全文在以下链接: http://www.energy.ca.gov/appliances/2008rulemaking/2008-AAER-1A/2008-08- 29_Notice_of_Proposed_Action_Part-A.pdf 相关的信息在以下链接: http://www.energy.ca.gov/calendar/events/index.php?com=detail&eID=122 |
7. | 目的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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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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