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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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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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关于牛和牛肉溯源性的法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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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8 年 07 月 30 日 的信息根据 韩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关于牛及牛肉可追踪性法案的总统令和部颁实施细则草案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农林渔业部 果川市,京畿道 韩国427-719 电话:(+82) 2 500 1925 传真:(+82) 2 503 0020 电子信箱:yryoon@mifaff.go.kr 网站:http://www.mifaff.go.kr 摘要:韩国政府为执行2007年12月21日韩国国会颁布的牛及牛肉可追踪性法案现拟制定总统令和部颁实施细则。法案自颁布之日起1年内生效。韩国食品农林渔业部发布本通报的目的是通知成员国最近提出的关于征求意见的草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指定了必须制作关于牛肉加工电子报表的肉类企业范围。 2. 关于可免除强制性牛耳环标签要求的规定,食品农林渔业部部长的授权与委任规定,关于执行该项制度导致成本增加的财政支持范围规定,处罚程序和罚款的收缴规定。 1. 关于牛主提交出生声明等信息的方法、程序及截止日期的规定。 2. 关于放置耳环标签的时间周期和方法、动物标识日志的管理及标识信息的披露等规定。 3. 关于屠宰厂、肉类加工厂和零售商如何标记ID号的规定。 4. 关于可追踪性委员会组成的规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接收各种意见。 附总统令和部颁实施细则全文(朝鲜语)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tbt/kor/08_2028_00_x.pdf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tbt/kor/08_2028_01_x.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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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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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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