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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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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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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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电子/电气产品和汽车设备资源回收法实施法令和实施细则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08 年 01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韩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韩国环境部特此通知委员会各成员,2007年5月17日,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确保限制使用电气/电子产品中的某些危险物质和汽车投放市场的环境部(ME)第2007-199号公告和环境部第2007-200号公告,已经确认作为第20480号实施条例(称为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资源回收实施条例),第268号实施法规(称为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资源回收实施法规)。 第20480号实施条例(2007年12月28日通报)发表在2007年12月28日的韩国官方公报No. 16658第95页上,并且同样可在以下链接获取: http://gwanbo.korea.go.kr/upload/2007/12/1228000000.pdf 第268号实施法规(2007年12月31日通报)发表在2007年12月31日的韩国官方公报No. 16659第188页上,并且同样可在以下链接获取: http://gwanbo.korea.go.kr/upload/2007/12/1231040000.pdf 因此实施条例补充规则中的主要修订条款是: - 从2008年7月1日起对于2008年7月1日之后制造的新产品延长实施日期6个月; - 2008年7月1日之前制造的产品将属于自2011年1月1日的责任。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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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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