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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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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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SI 1003 第3.2部分——与食物接触的玻璃空心器皿等器皿中铅和镉的溶出量——允许限量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第9项:拟定生效日期应如下文所述: 自通报的修订生效起6个月过渡期内,未做拟议修订的旧标准和修订后的新标准应同时适用。在该过渡期内,产品可根据两个版本进行测试。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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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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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项:拟定生效日期应如下文所述:
自通报的修订生效起6个月过渡期内,未做拟议修订的旧标准和修订后的新标准应同时适用。在该过渡期内,产品可根据两个版本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