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根廷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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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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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工业秘书处(SI)规定No 91/2001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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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7 年 08 月 22 日 的信息根据 阿根廷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安全汽车零部件和/或配件。 特此通知,2007年8月21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工业、贸易和中小企业秘书处(SICPME)的决议No. 24/2007,将卡车、公共汽车、拖车和半拖车上使用的钢车轮编入以前的工业秘书处决议91/2001的附件I中。 所通报的决议全文可从以下链接获取: http://www.puntofocal.gov.ar/doc/arg2007/38a5_t.pdf 文本可用以下方式获取: 网站:http://www.puntofocal.gov.ar/notific_arg_2002.htm 电子信箱:focalotc@mecon.gov.ar 传真: (+54) 11 4349-4072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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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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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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