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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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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USA/1915/Add.1
2024-05-1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指定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为CERCLA有害物质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5月8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7月8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联邦公报》(FR)第89卷第39124页;《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302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5-08/html/2024-08547.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5-08/pdf/2024-08547.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SA/final_measure/24_03188_00_e.pdf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根据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案(“CERCLA”),环境保护署(EPA)将两种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包括其盐类和结构异构体——指定为危险物质。环保署在评估了有关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的现有科学和技术信息,并确定这两种物质一旦释放,可能会对公众健康或福利或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之后,做出了上述决定。环保署还根据对整体情况的分析,包括对指定的利弊分析,确定该项制定属正当合理。

生效日期:2024年7月8日

《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302部分

该最终法规和第G/TBT/N/USA/1915号通报的拟议法规的案卷号为EPA-HQ-OLEM-2019-0341。该案卷文件夹可从Regulations.gov网站获取,网址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LEM-2019-0341/document,并可查阅主要和证明文件以及收到的意见。还可以在Regulations.gov网站上搜索案卷号获取文件。

7. 目的和理由: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2
以下2024-05-13的信息根据美国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指定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为CERCLA有害物质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5月8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7月8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联邦公报》(FR)第89卷第39124页;《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302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5-08/html/2024-08547.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5-08/pdf/2024-08547.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SA/final_measure/24_03188_00_e.pdf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根据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案(“CERCLA”),环境保护署(EPA)将两种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包括其盐类和结构异构体——指定为危险物质。环保署在评估了有关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的现有科学和技术信息,并确定这两种物质一旦释放,可能会对公众健康或福利或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之后,做出了上述决定。环保署还根据对整体情况的分析,包括对指定的利弊分析,确定该项制定属正当合理。

生效日期:2024年7月8日

《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0编第302部分

该最终法规和第G/TBT/N/USA/1915号通报的拟议法规的案卷号为EPA-HQ-OLEM-2019-0341。该案卷文件夹可从Regulations.gov网站获取,网址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LEM-2019-0341/document,并可查阅主要和证明文件以及收到的意见。还可以在Regulations.gov网站上搜索案卷号获取文件。


通报原文:[{"filename":"USA1915Add.1.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40513/USA1915Add.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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