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捷克计量院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在捷克共和国,电表属于必须经过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量仪器。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一般性质措施草案(编号:0111-OOP-C022-24),制定了特定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验证和测试的测试方法:“电表”页数:41页;42页 使用语言:捷克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法规制定了特定计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计量仪器——电表的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根据经修订的第505/1990号计量法案,测量无功电能的电表可作为特定计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市场上销售和使用。根据该法案,特定计量仪器是指列入特定计量仪器类型清单(第345/2002号法令),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用于保护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实施制裁、收费、关税和税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领域的公众利益或保护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众利益有关的测量的仪器。因此,该目的类似于根据第2014/31/EU号指令(NAWI)和第2014/32/EU号指令(MID)定义的特定产品——测量仪器和非自动称重仪器。该法规的要求不适用于根据经修订的第505/1990号计量学法案定义的、并非出于上述目的而在捷克共和国市场上销售的测量仪器。该通报法规的目的是为这些特定的测量仪器制定计量和技术要求。该法规还规定了对此类特定测量仪器进行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8. | 相关文件: 参考基本文件: 经修订的第505/1990号计量法案 经修订的第500/2004号行政法典第171条及其后条款 经修订的第345/2002号法令,规定了强制检定的测量仪器和须进行型式批准的测量仪器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8月 拟生效日期: 2024年9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4年7月15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捷克标准、计量与测试局
世贸组织咨询点
联系人:Jindra Kafková女士
Biskupský dvůr 1148/5
110 00 Prague 1
电话:+(420) 221 802 194
电子邮箱:wto.tbt@unmz.cz
网址:http://www.unmz.cz/office/wto-tbt-enquiry-point
《一般性质措施草案(编号:0111-OOP-C022-24),制定了特定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验证和测试的测试方法:“电表”》可在Tris数据库获取,请点击下方随附的URL链接: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5857
|
该法规制定了特定计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计量仪器——电表的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