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 15 Stout Street, Wellington 6011; 电子邮箱:wto@standards.govt.nz 电话:+(64) 489 65 711 网址:https://www.mbie.govt.nz/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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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拟议的立法变更将适用于认定为“建筑产品”或“建筑方法”的产品。根据2004年建筑法法案,“建筑产品”是指可合理预期用作建筑物组成部分的产品。“建筑方法”是指使用一种或多种产品或物品作为建筑工程一部分的方法。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主动发布:消除海外建筑产品壁垒的内阁文件页数:7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包括对2004年建筑法案进行一揽子修改寻求政策批准的内阁文件(及附件),以消除建筑许可制度中的壁垒。 对2004年建筑法案的一揽子修改旨在: · 更容易使用海外产品; · 简化国际标准的引用;以及 · 强制要求验收某些海外建筑产品。 为了更方便地使用海外产品,对2004年建筑法案的修改将使新西兰建筑与建设部部长能够认可海外标准组织的建筑产品标准和标准认证计划的认证。为实现认可,将在通报上发布通知。此外,还将确立制定法规的权力,以设定认可标准。 拟议的修改还将简化国际标准的引用,并建立新的监管工具:建筑产品规范。建筑产品规范将包含视为能够证明符合新西兰建筑规范的所有建筑产品标准和规范。目前在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验证方法中引用的所有现行标准和规范都将被转移至建筑产品规范中。 第三项拟议修改将使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部长能够指定必须视为证明符合新西兰建筑规范的建筑产品认证计划、建筑产品认证或建筑产品认证等级。这项规定将通过在公报上发布通知的方式发布。将确立制定法规的权力,以制定规范的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拟议的修改将消除优质建筑产品进入新西兰市场和用于建筑工程的壁垒。这将确保消费者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建筑产品,并能增强对供应中断的抵御能力。 这些变更将改变新西兰的建筑监管体系,使其在认定海外产品和产品标准方面更加重视海外体系;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内阁文件:消除海外建筑产品壁垒(mbie.govt.nz)(https://www.mbie.govt.nz/dmsdocument/28312-removing-barriers-to-overseas-building-products) 概况介绍:消除使用海外产品的壁垒——概况介绍(building.govt.nz)(https://www.building.govt.nz/assets/Uploads/building-code-compliance/certifications-programmes/removing-barriers-for-overseas-building-products-factsheet.pdf) 网页:海外产品和标准 | 建筑性能(https://www.building.govt.nz/building-code-compliance/product-assurance-and-certification-schemes/overseas-products-and-standards)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自御准之日起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4年8月7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相关文件和信息可参见:1. http://www.building.govt.nz/ 2. https://www.mbie.govt.nz/dmsdocument/28312-removing-barriers-to-overseas-building-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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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包括对2004年建筑法案进行一揽子修改寻求政策批准的内阁文件(及附件),以消除建筑许可制度中的壁垒。
对2004年建筑法案的一揽子修改旨在:
· 更容易使用海外产品;
· 简化国际标准的引用;以及
· 强制要求验收某些海外建筑产品。
为了更方便地使用海外产品,对2004年建筑法案的修改将使新西兰建筑与建设部部长能够认可海外标准组织的建筑产品标准和标准认证计划的认证。为实现认可,将在通报上发布通知。此外,还将确立制定法规的权力,以设定认可标准。
拟议的修改还将简化国际标准的引用,并建立新的监管工具:建筑产品规范。建筑产品规范将包含视为能够证明符合新西兰建筑规范的所有建筑产品标准和规范。目前在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验证方法中引用的所有现行标准和规范都将被转移至建筑产品规范中。
第三项拟议修改将使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部长能够指定必须视为证明符合新西兰建筑规范的建筑产品认证计划、建筑产品认证或建筑产品认证等级。这项规定将通过在公报上发布通知的方式发布。将确立制定法规的权力,以制定规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