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 |
3. | 覆盖的产品: 家禽和家禽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生家禽产品的沙门氏菌框架。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71 链接网址: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
6. |
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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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0月7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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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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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8-09如下信息: 生家禽产品的沙门氏菌框架。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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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 |
3. | 覆盖的产品: 家禽和家禽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生家禽产品的沙门氏菌框架。页数:7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
6. |
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0月7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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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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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8-09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生家禽产品的沙门氏菌框架。 |
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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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8-09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生家禽产品的沙门氏菌框架。 |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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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通报标题:生家禽产品的沙门氏菌框架。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71 链接网址: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
3. | 相关方: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 |
4. | 覆盖的产品: 家禽和家禽产品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6. |
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局宣布其拟议的认定,即受特定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的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属于《禽类产品检验法》中定义的掺假。拟议的认定将根据这些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建立最终产品标准,并防止生鸡肉、鸡肉部分、粉碎的鸡肉和粉碎的火鸡产品含有的沙门氏菌水平和血清型污染进入市场。食品安全检验局还拟议修订法规,要求所有家禽屠宰企业制定、实施并保持书面程序,用以防止在整个屠宰和修整操作过程中受到肠道病原体的污染,明确这些程序必须包括一个微生物监测计划,其中包括统计过程控制监测方法,要求在加工时而非冷却前取样,并要求所有机构在热加工和冷却后进行配对取样。 |
7.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07/2024-16963/salmonella-framework-for-raw-poultry-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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